Re: [申訴] mobilesales版主 Kay731 濫權水桶
這篇已經過一個月了 有任何處置嗎?
※ 引述《sidkawn ()》之銘言:
: ====================================================================
: 看板板務申訴請先寄信給板主,若72小時後板主都未處理,
: 或經多篇溝通後仍不滿意其回覆時,再行貼文申訴。
: 在未與板主聯繫前,申訴將不予受理。
: 發表完申訴文後應檢附被處分之原始文章、被處分之原始公告、雙方之溝通紀錄
: ====================================================================
: 申訴人:sidkawn
: 被申訴人:Kay731
: 看板板名:mobilesales
: 申訴訴求:Kay731版主濫權水桶
: 申訴內容:
: 因該版不能自行刪文,早期我的文章留有個人資料欲刪除。
: 經寄信Kay731版主請他刪除所有文章,Kay731版主不願意且口氣很差。
: 後我自行刪除文章內文,隨即被Kay731版主水桶540天。
: 經寄信詢問版規哪裡有規定刪除內文的罰則,以及水桶540天是怎麼算來的,
: Kay731版主答不出所以然,且要我自行申訴。
: 在此申訴Kay731版主濫權水桶,無憑無據,莫名其妙。
: PS.Kay731版主你這麼想被申訴,成全你
: [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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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1.44.7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DigiTech/M.1583028923.A.3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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