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無故水桶,版主不適任

看板Sub_DigiTech作者 (時間寶貴)時間6年前 (2018/04/28 06:23), 編輯推噓3(3012)
留言15則, 2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四、申訴、檢舉應檢附之證據   (1)申訴需檢附被處分文章備份、板主公告、被處分時之板規、溝通信件記錄,      檢舉需檢附相關證明文章記錄,未附相關文章證據者視為程序不符, (2)請於發表完申訴(檢舉)文後再行轉貼證據,否則視為無效證據。   (3)請直接自看板或信箱轉錄,未依此方法而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轉錄之證據文若經修改,亦會被宣告無效。   (4)未附相關文章證據者視為程序不符,請於小組長推文或回文提醒後 24 小時      內補正,否則將鎖文並宣告不受理該案件。 已超過時效,仍未見使用者依照規定補齊證據 本案駁回。                     Honorguard06 @ DigitalTech -- █ █ 有一種寂寞,是在綿綿雨季裡,手撐著傘,  ╴╴ █ █ 卻懷念左肩被淋濕時,一起走過的路。 ╴╴ 顯 ▕半線▏ █████ ████ █◢██ ████ █ ◢ ▕華陽▏ 譽 皇 ▕古城▏ █ █ █ █ █ █ █ █ ██◤ ▕驕傲▏ 守 化  ̄ ̄ █ █ █ █ █ █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6.172.5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DigiTech/M.1524867833.A.7A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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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被其刪除,早就沒有備份,也有附上跟板主聯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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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當時有轉貼組務公告crc2121為板主,所以認為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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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其中一位板主),故認為他回覆的違反4/13板規是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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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錯誤才進行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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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後,arl板主只是用噓文的方式表達情緒,並沒有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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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溝通的意思,所以所有溝通內容都在我那篇申訴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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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沒有其他私信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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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申訴文也有補充所有讓人認為“喇叭”是不違反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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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出售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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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針對arl板主不適任之議題,或許應該好好審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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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 或是提出投票表決, 也許會有很多不同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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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我認識arl當版主那時後,我就知道他是個很直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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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為說話很直接,所以我過去在買賣版就比較小心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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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時間會特別留意,已經很少有這麼會盯賣家的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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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9 15:31, 6年前 , 15F
平心而論口氣好不好跟適不適任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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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QuwBvUl (Sub_DigiTe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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