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申訴] 無故水桶,版主不適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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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7(24推 51噓 160→)留言235則,0人參與, 6年前最新作者happinessfh7 (life)時間6年前 (2018/04/17 11:03), 6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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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happinessfh7. 被申訴人:arl,crc2121. 看板板名:mobilesales. 申訴訴求:無故水桶. 申訴內容:我po了藍芽觸控喇叭(燈),莫名其妙被水桶,crc2121回覆我是4/13號修訂之版規. ==============. 新修訂之版規:. ◎ 經由網購轉售販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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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3推 0噓 12→)留言15則,0人參與, 6年前最新作者Honorguard06 (時間寶貴)時間6年前 (2018/04/28 06:2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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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訴、檢舉應檢附之證據. (1)申訴需檢附被處分文章備份、板主公告、被處分時之板規、溝通信件記錄,. 檢舉需檢附相關證明文章記錄,未附相關文章證據者視為程序不符,. (2)請於發表完申訴(檢舉)文後再行轉貼證據,否則視為無效證據。. (3)請直接自看板或信箱轉錄,未依此方法而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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