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公告] mobilesales版板規

看板Sub_DigiTech作者 (1/26 狩獵解禁)時間7年前 (2018/02/13 15:57), 7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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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mobilesales 看板 #1QOajpq9 ] 作者: arl (=.=) 看板: mobilesales 標題: [公告] mobilesales版板規 時間: Sat Jan 20 03:47:54 2018 一、總則 1.mobilesales板僅為賣/交換/徵求 個人使用之手機及相關物件之公開平台 本板板規未規定者,依中華民國法律、PTT站規、群組規、組規規定。 二、發文規定 1.本板發文之規定標題格式為: [A/B/C] D A:文章類別,徵、賣、轉、送、換 發文請依需求選一個,一字為限 B:地區,如台北、台中、北部、中部..等等,兩字為限。 C:交易方式,面交、郵寄、皆可,兩字為限。 D:物品內容,如機型、容量、型號、廠牌、數量等。 ABCD皆請勿留空,斜線是 / 2.本板可販賣物品:手機、Android平板、手機殼、行動電源、記憶卡 具通話功能耳機、保護貼、皮套、耳機塞、手機線材 iPad及iPod請至 "MacShop" Win平版請至 "nb-shopping" 智慧型手錶 手環 目前排除在可販賣物品列表 張貼除上列可販賣物品外一律視同違規 三、違規行為及罰則 1.使用者發文如有以下情形者水桶六個月處分: a‧超貼:10天之內張貼兩篇(含)以上文章,依篇數累計之。 例 張貼兩篇為6個月水桶 三篇則為12個月 超貼罰則變更為一年  超貼超過2篇以上者除水桶外全數退文 例 10日內貼了2篇 為水桶1年 10日內貼了3篇則 3篇退文+水桶2年 a-1 因標題錯誤經版主刪除依舊計算在10天之內 再次發文則水桶6個月 b‧多物:一篇文章之內,有兩個物品(含)以上者。 c‧刪文:清空含 價格、標題、推文 在內的文字。 d‧價格: 販賣、徵求、交換物品無明確價格。 e‧非本版販賣物品: 販賣徵求交換 非本版可交易之物品 f‧在他人文章下推文販售物品者 經發文本人檢舉 g‧販賣非本版可販賣物品 2.使用者發文如有以下情形者水桶兩年處分: a‧營利:明顯非個人使用的徵/賣/交換行為。 b‧廣告:張貼業代文、店家文、紅利連結、拍賣連結。 c‧套利:徵求、販賣價格高於官方售價、同物件徵低賣高。 c-1: 套利者為退文+水桶2年 張貼 販賣 徵求 交換 iPad iPod apple watch Win平板 一律視同違規 禁售 iPad系列物品在本版已公告多年 3.使用者發文如有以下情形者水桶處分+退文 販賣 水貨者 一律退文+水桶3年 徵求或交換 水貨者 一律水桶一年 4.標題錯誤 水桶10天 本規定說明 因應10天一Po條款 故標題錯誤違規10天水桶 超貼超過2篇以上者除水桶外全數退文 例 10日內貼了2篇 為水桶1年 10日內貼了3篇則 3篇退文+水桶2年 2018/1/20 暫行板規 目前管版以降低本版文章違規及文章數為主要考量 新增 1-a-1 款 1-f 新增 4.標題錯誤 新增 c-1 套利退文 2018.1.31 起生效 2018.1.31前之套利違規不退文 -- 思へばこの世は常の住み家にあらず。          草葉に置く白露、水に宿る月よりなほあやし。      きんこくに花を詠じ、榮花は先つて無常の風に誘はるる。 南樓の月を弄ぶ輩も月に先つて有為の雲にかくれり。   人間五十年、下天のうちを比ぶれば夢幻の如くなり。   一度生を享け、滅せぬもののあるべき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9.58.24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obilesales/M.1516391283.A.D09.html

01/26 20:28, 7年前 , 1F
請問 超貼:10天之內張貼兩篇(含)以上文章
01/26 20:28, 1F

01/26 20:29, 7年前 , 2F
意思是10天以內發2篇文章就違規了嗎?
01/26 20:29, 2F

01/26 20:30, 7年前 , 3F
如果不同物品呢?或是[徵]或[賣] 有分開計算嗎?
01/26 20:30, 3F

01/26 23:42, 7年前 , 4F
以前是徵賣分開吧 超貼主要是說賣 印象中
01/26 23:42, 4F

01/27 00:10, 7年前 , 5F
版主不一樣了,還是問清楚好...難得開版被桶就好笑了
01/27 00:10, 5F

01/27 03:38, 7年前 , 6F
10天內只能貼一篇
01/27 03:38, 6F

01/27 15:46, 7年前 , 7F
請問版主 像asus的zc553kl 記憶體有分2g跟3g的版本 算不同
01/27 15:46, 7F

01/27 15:46, 7年前 , 8F
物品? 還是可以在發一篇文章一起徵就好?
01/27 15:46, 8F
※ 編輯: arl (220.137.80.149), 01/27/2018 16:45:47 ※ 編輯: arl (220.137.80.149), 01/27/2018 16:53:57

01/27 16:55, 7年前 , 9F
徵物品不限制幾樣 賣只能單一品項
01/27 16:55, 9F

01/28 01:06, 7年前 , 10F
請問可以放寬買和賣文章分開計算嗎?也就是10天可一篇買,
01/28 01:06, 10F

01/28 01:06, 7年前 , 11F
一篇賣
01/28 01:06, 11F

01/28 14:50, 7年前 , 12F
arl加油
01/28 14:50, 12F

01/28 22:49, 7年前 , 13F
徵物品不限制幾樣的話,標題頂多塞兩件商品QQ
01/28 22:49, 13F

01/29 16:20, 7年前 , 14F
android的手錶不太能獨立運作,排除交易有點可惜
01/29 16:20, 14F

01/29 16:20, 7年前 , 15F
尾牙季到了應該會有很多出售機會,目前沒有其他適合的板
01/29 16:20, 15F

01/30 23:19, 7年前 , 16F
請問一下如果自己出售價格訂太低導致太多人問
01/30 23:19, 16F

01/30 23:20, 7年前 , 17F
反悔想提高售價,是否會違反版規?
01/30 23:20, 17F

01/31 01:29, 7年前 , 18F
可以增加徵收的手機嗎,編輯內文
01/31 01:29, 18F
※ 編輯: arl (36.229.63.136), 01/31/2018 04:02:59

02/02 00:56, 7年前 , 19F
請問如果臨時買家說不要了,那能不能十天內再貼?
02/02 00:56, 19F

02/02 15:16, 7年前 , 20F
智慧型手錶不能交易有些遺憾呢,盼開放。
02/02 15:16, 20F

02/03 01:37, 7年前 , 21F
利用不同id賣同一件商品怎麼罰呢?
02/03 01:37, 21F

02/03 02:01, 7年前 , 22F
同ip的話連座處份 兩個都水桶6M
02/03 02:01, 22F

02/07 02:50, 7年前 , 23F
請問新版規實施日是?
02/07 02:50, 23F
※ 編輯: arl (36.227.183.183), 02/08/2018 03:00:56

02/08 19:09, 7年前 , 24F
板規b說多物不行,但是看推文,徵的話可以一次徵兩隻手
02/08 19:09, 24F

02/08 19:09, 7年前 , 25F
機是這個意思嗎?
02/08 19:09, 25F

02/09 07:27, 7年前 , 26F
徵不限制物品幾隻 賣才限制一樣 同型號2隻視同2樣
02/09 07:27, 26F

02/10 13:11, 7年前 , 27F
接續樓上問題,所以如果一篇裡面同時徵求像是XA1和小米
02/10 13:11, 27F

02/10 13:11, 7年前 , 28F
5,不同廠牌的兩隻是OK的?
02/10 13:11, 28F

02/11 09:09, 7年前 , 29F
請問登入次數有沒有列入發文限制中?
02/11 09:09, 29F

02/11 09:41, 7年前 , 30F
剛剛才看到10天2篇新版規,我要自行刪文,卻不讓我刪@@
02/11 09:41, 30F

02/11 09:43, 7年前 , 31F
這有緩衝期吧??一堆人還來不及適應啊,剛剛來不及看,迥
02/11 09:43, 31F

02/12 05:42, 7年前 , 32F
10日內只限一篇並不是新版規 過去就已經有了
02/12 05:42, 32F

02/12 05:43, 7年前 , 33F
我這個板規幾乎是舊有版規複製貼上微調後的
02/12 05:43, 33F

02/12 15:17, 7年前 , 34F
請問水貨定義?
02/12 15:17, 34F

02/12 16:27, 7年前 , 35F
沒有NCC認證的就是水貨,
02/12 16:27, 35F

02/13 09:38, 7年前 , 36F
沒有NCC認證=貿易貨、平行輸入=水貨。
02/13 09:38, 36F

02/13 09:42, 7年前 , 37F
廣義來講..國外帶回直接就是水貨判定
02/13 09:42, 37F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arl (1.169.131.161), 02/13/2018 15:57:43
文章代碼(AID): #1QWffvO3 (Sub_DigiTech)
文章代碼(AID): #1QWffvO3 (Sub_DigiTe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