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mobilesales版主執法不公、自由心證

看板Sub_DigiTech作者 (...)時間6年前 (2018/02/12 17:21), 6年前編輯推噓4(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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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ilziyi 被申訴人:arl 看板板名:mobilesales 申訴訴求:解除水桶、補強法規 申訴內容: 本人2/1凌晨0時出頭 在看板張貼一個小米網路攝影機的販售文 隨即被板主arl以"非本板範圍"的理由水桶 本人自2/1凌晨00:37起以私信與版主arl溝通 在個人認為此水桶判決當下具有爭議的狀況下 要求arl (A)解除水桶 (B)補強法規 截至2/7下午14:24因無法達成共識 且被arl主動告知拒收本人站內信 若再去信會將本人直接送站務檢舉 故決定走向申訴一途 本人申訴arl論點為:執法不公、自由心證、意氣用事 arl堅稱 (a)網路攝影機不在板規可販賣物之內 (b)板上很多網路攝影機是前版主不管事,arl執行的是1/20後的新法 針對以上a項,縱然本人有充分理由認為具討論空間 但單就我販賣網路攝影機被水桶一事 並非我申訴的主因,故在此暫不詳述 以下為本人申訴arl執法不公、自由心證、意氣用事的主要論述: (1)arl堅稱他執管的是1/20後的新法 但事實上在2/1凌晨0時出頭(我PO文時) 板上還有一篇1/28的網路攝影機販賣文(該篇作者為wu801111) 而1/28正屬arl所堅稱的執法範圍內 (2)在我被水桶後,去信arl請教水桶原因 以"板上存在多篇網路攝影機販賣文"的理由提出質疑 arl隨即將1/28那篇網路攝影機販賣文補了一個水桶 (3)我2/1的PO文於2/1凌晨00:26被水桶 然wu801111於1/28的PO文在我之後被水桶 此舉彷彿是因板主被我抓包後,未避免被冠上執法不公的口實 補了wu801111一個水桶以封我口 (當然,此時僅為個人臆測) (4)在多封站內信爭辯時,arl脫口說出 "違規文章一狗票..我也不是沒補水桶 是我想不想抓而已" (5)arl與我站內信爭辯中 數次主動提到前版主瀆職不管事,他執的是1/20後的新法 言談中似乎隱喻arl是個盡忠職守,公正不阿的判官 但未料他在不經意時,竟脫口說出 "違規文章一狗票..我也不是沒補水桶是我想不想抓而已" (6)由他在被我提出質疑後 事後補了wu801111於1/28的販賣文一個水桶 證明arl執法標準不一、自由心證、意氣用事的荒誕行為 也足以證明"違規文章一狗票..我也不是沒補水桶 是我想不想抓而已" 這句毋庸置疑是arl的真實心聲實際作為 全案關鍵事件時間關係彙整如下: 1/28 wu801111在arl執法下PO了一篇網路攝影機販賣文 2/1 凌晨0時出頭本人(ilziyi) 在arl執法下PO了一篇網路攝影機販賣文 2/1 凌晨00:26本人收到水桶判決 2/1 凌晨00:37本人去信arl表示板上很多攝影機賣文 懷疑arl執法不公 2/1 凌晨00:40 wu801111被補了一個水桶判決 2/1 凌晨00:41 arl補了wu801111一個水桶後 立即回信表示本人不看板規是本人的事 2/1 凌晨 00:43本人再次去信質疑arl執法不公 因為板上確實存在多篇網路攝影機的販賣文 (本人此時尚未發現arl剛砍了wu801111於1/28的販賣文) 2/1 凌晨 00:45 arl回信強調他只管2018年1月之後的版務 置底板規是2018年1月20日新版的 (但事實是arl被我抓包執法不公後, 立即補了wu801111一個水桶刻意掩飾他先前的執法不公以封我口) 2/1 凌晨 01:37回信脫口道出 "違規文章一狗票..我也不是沒補水桶 是我想不想抓而已" 這句執法不公、自由心證、意氣用事的鐵證 2/1~2/6本人公事繁忙,無暇與arl爭辯 但覺得arl目前的作為與性格極具爭議 故於2/7正式向arl提出二點要求 隨即收到arl回信否決,並關閉站內信這個協商管道 本人以為,arl挾著與前版主的恩怨當上現任板主 自詡要和他所謂瀆職的前版主不一樣 但執法標準不一、執法過程躁進,無法理性討論,實非板友之福 經本人深思熟濾後,於2/7正式向arl提出解除水桶並補強板規的要求 一來藉由補強法規彌補現法盲處,並重新思考新法實施進程,減少日後類似事件發生 二來藉爭論的過程,冀望arl學習開張聖聽 執法者應隨時思索現行法規之缺陷並補強 且執法者應堅守公正,而非"想不想抓而已" 無奈本人提出此要求後,隨即被arl主動告知拒收本人站內信 若再去信會將我直接送站務檢舉 因協調管道已被arl主動封殺,在握有鐵證的條件下 本人決定走向申訴一途 藉此將arl執法不公、自由心證、意氣用事的真實心聲與實際作為公諸於世 盼望arl接受應有的懲處,改善該板環境,造福板友 [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5.95.22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DigiTech/M.1518427269.A.1DE.html ※ 編輯: ilziyi (36.225.95.220), 02/12/2018 18:39:03

02/13 03:07, 6年前 , 1F
所以你覺得版主必須24小時在線隨時盯著版面上的文章?
02/13 03:07, 1F

02/13 03:08, 6年前 , 2F
你的違規先刪除wu801111後刪除這有甚麼好奇怪的?
02/13 03:08, 2F

02/13 03:08, 6年前 , 3F
我一進版面就看到違規當然是先把當下看到的違規處理掉
02/13 03:08, 3F

02/13 03:09, 6年前 , 4F
請問這跟抓包有啥關係?
02/13 03:09, 4F

02/13 09:34, 6年前 , 5F
你應該到HardwareSale硬體買賣版才對吧?
02/13 09:34, 5F

02/13 11:01, 6年前 , 6F
若要論自由心證?你應該到HardwareSale硬體買賣版才對,
02/13 11:01, 6F

02/13 11:01, 6年前 , 7F
被桶了,你應該要求減少時間,而不是來吵說。
02/13 11:01, 7F

02/13 11:02, 6年前 , 8F
我也常被桶,但是我都沒吵。
02/13 11:02, 8F

02/13 14:39, 6年前 , 9F
尚缺少判決公告
02/13 14:39, 9F

02/13 14:39, 6年前 , 10F
板規部分,前面已有,不需再重複
02/13 14:39, 10F

02/13 15:55, 6年前 , 11F
公告已補
02/13 15:55, 11F
文章代碼(AID): #1QWLo57U (Sub_DigiTe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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