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mobilesales版水桶誤判

看板Sub_DigiTech作者 (大仁)時間7年前 (2017/08/21 09:54), 編輯推噓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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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onorguard06 (時間寶貴)》之銘言: : 由於 P55555 板主無法提供證據 : 組方經檢視後亦無法尋找到相關證據,故裁定證據不足 : 應以申訴人所主張 : 僅以一文多物之板規處分,重新設定水桶時限。 :                      Honorguard06 @ DigitalTech 口厄,申訴者證據不足,最後結果是證據不足的一方有道理! 我要改水桶日期? 那要改水桶日期,請小組長裁示,我要改幾日方洽當 當初判決是我裁決,我知道事情緣由是什麼,我才有權利裁斷 今天申訴者連公告都無法出示,我根本不知道他說的"是真的假的" 就這麼隨便就要給他改水桶日期,洽當嗎? 如果覺得洽當,給我個數字,我隨便改改便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2.41.10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DigiTech/M.1503280492.A.2EE.html

08/22 13:46, , 1F
證據不足而且一直擺爛的是你吧?還是我的國文造詣有問題
08/22 13:46, 1F

08/22 13:46, , 2F
08/22 13:46, 2F

08/22 13:50, , 3F
前面一直不提證據,只會當不沾鍋,說不是你的事,小組長
08/22 13:50, 3F

08/22 13:50, , 4F
判決了你又有意見,有擔當點好嗎?
08/22 13:50, 4F

08/22 13:53, , 5F
而且就跟你說照一文多物處罰了,就是30天,還要別人給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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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13:53, , 6F
期,你真的看不懂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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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 13:20, , 7F
我已經關了60幾天你現在要我在關30天?
08/23 13:20,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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