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Headphone板主zabonyuzu之禁言水桶處分

看板Sub_DigiTech作者 (海德)時間8年前 (2016/09/10 01:11), 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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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板板務申訴請先寄信給板主,若72小時後板主都未處理, 或是不滿意其回覆時再貼文申訴。在未與板主聯繫前,申訴將暫時不予受理。 ==================================================================== 申訴人: hydeless 被申訴人: zabonyuzu 看板板名: Headphone 申訴訴求: 請解除對於hydeless的禁言水桶處分。 申訴內容: 水桶公告被禁言者無法轉錄,文章代碼為 #1NqivQP0 公告文中板主並無提供實際違規的文章代碼可供參考,且斷章取義的擷取了使用者的 推文作為判決公告,並且沒有明文標示水桶理由,明顯違反規定。 使用者姑且用「後面越來越過頭,對人不對事」作為對於使用者禁言的理由。 姑且用文章代碼 #1NqIKXNT 的推文來作為依據 若有錯誤還請 zabonyuzu版主糾正。 板主公告以「依板規水桶30天」作為裁罰理由 耳機版版規如下: 「對於特定板友有挑釁、謾罵或人身攻擊等用詞,限本人來信檢舉由板主受理後定之, 板主視情況水桶7日到30日。」 首先文章開始時使用者推文使用ㄈㄓ並無特別指涉特定個別板友,也沒有指涉任何ID。 版規也無規定ㄈㄓ這個定義可能有疑義的用詞是否就是挑釁或謾罵,接著文章代碼 #1NqIKXNT 後的推文皆視為與板友的對談(推文時間緊密)且推文中均有針對 事情(iPhone取消耳機孔)發表意見,zabonyuzu版主所指稱「對人不對事」 在使用者判定上明顯與事實不符。 若版主認為ㄈㄓ一詞在耳機版使用屬於特規狀況視為挑釁,zabonyuzu版主也沒有 以私信水球文章推文來表示意見就逕行水桶,明顯不比例原則。 (耳機版不時都會ㄈㄓ之詞卻不見水桶?) 使用者從頭到尾都是在討論另外使用者們發表可受公評的意見,不知道 挑釁、謾罵或人身攻擊的用詞在哪? 之後與zabonyuzu版主私信溝通時 版主表達無意願且無義務*向使用者說明「對人不對事」的具體事證在哪。 並且表示「規則是這樣,我是板主,我認為你有違規所以水桶你」* 使用者hydeless將 zabonyuzu版主的判決視為有敵意的自由心證 因為他拒絕向使用者說明,拒絕舉證,拒絕提出引用的版規 並且建議使用者跳過與版主溝通逕行向組務反應,明顯違反組務的規定。 由此使用者認為應該解除hydeless的水桶禁言 因為判決明顯是版主的自由心證,但卻在公告中以「依版規」將其禁言 使用者認為其中夾帶惡意有失公允*,故要要求解除禁言處分。 *的證據都附在與版主溝通的來往信件中。 [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6.171.9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DigiTech/M.1473441079.A.6DB.html

09/10 05:53, , 1F
水桶公告請板主寄至
09/10 05:53, 1F

09/10 05:53, , 2F
信箱後,再行轉錄至本板
09/10 05:53, 2F

09/24 12:20, , 3F
請問申訴的進度與期限?已經過了兩個禮拜了
09/24 12:20, 3F
文章代碼(AID): #1NqkqtRR (Sub_DigiTe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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