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服mobilesales板主水桶判罰理由

看板Sub_DigiTech作者 (擺不平自己的天秤)時間10年前 (2015/01/06 14:38), 10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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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檢舉人:tough059 2. 被檢舉人/看板:appoo/mobilesales 3. 被檢舉看板所屬群組 : DigitalTech 4. 檢舉事由: 2014/12/31於板上po文如下↓ 徵求物品:中華預購單 iPhone 64G 黑色 物品狀況: 盒裝內含: 購買日期: 保固期限: 欲徵價格:星巴克*2 / 站內信 交易方式:板南線面交 or 其他 板主判罰:違反板規_有價徵求預購單,水桶三年 1.原以為是因提出星巴克而判定為有價行為,去信詢問後得知 與板上類似文章的差異就因多了「站內信」三個字.... 請問小組長,給予星巴克*這類明確為有價商品可以直接寬容無視放水, 而單憑 「站內信」就判定我要"花錢"買預購單 這樣主觀判定是否過當?? 是否算是雙重標準?? *站內信亦可讓持有者可以提出飲料品牌、口味或其它要求, 只認定屬"現金買賣報價"行為,過於武斷 *再者,若有心販賣預購單者,不論有無寫上這三個字,仍可以私下發信詢售, 板主殺無赦的意義何在? 2.退五十步說,即使「站內信」三個字有踩線疑慮,因此判罰高達三年水桶, 請問小組長,此懲戒刑度是否符合比例原則? 板主有絕對權力明訂板規、刑期,但並非山寨大王任其高興, 更該對於政策、規定費心斟酌 3.三次去信詢問板主,除了回應已「明文在先」、「違規就是活該桶」 針對我的其他疑問(如:a規定是否過嚴、b判罰是否過當、c比例原則) 幾乎無視不做說明;只是一味維護自己"判罰有據" appoo板主處理態度令人難以認同。 4.本人違規已是事實,申訴不為解除水桶, 申訴是想釐清是否身為板主即可咨意任為訂定苛法, 畢竟板主僅有1人的情形下,一切都是他說了算 救濟程序比起來相對困難、無力。 以上文長勿怪,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0.16.10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ub_DigiTech/M.1420526294.A.0CF.html ※ 編輯: tough059 (59.120.16.108), 01/06/2015 14:40:04 ※ 編輯: tough059 (59.120.16.108), 01/06/2015 14:41:52 ※ 編輯: tough059 (59.120.16.108), 01/06/2015 14:42:18
文章代碼(AID): #1KguBM3F (Sub_DigiTe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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