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mobilesales水桶判決
※ 引述《LoLoLuan (若無其事)》之銘言:
: 這個案子,我想你誤解板主的信件內容,也對板規誤解。
: 你寫的是建議價格沒錯,關鍵就在於文末文字觸犯板規,
既然小組長同意我寫的是「建議價格」,那怎能同時觸犯版規?
這兩點要同時成立,似乎邏輯矛盾。
文末文字也不是說「限由建議價格往上議價」啊!
: 板規對兩件事情禁止,一者競標行為二者手機高於建議售價銷售,這部分你在文章裡
: 通通觸犯,因此板主在判決上並無瑕疵。
另小組長認為本人違反版規所禁止之「競標行為」
請問,是版規哪一條?又本人文內哪一部分要求買家競標?
如果版規沒有此規定,本人自無違反之虞。
若小組長在前次判決前對於版規掌握有所不足,
那麼本人懇請小組長重新檢視版規,並就本案另行判決。
ulido
: 本案還有爭議的部分,在於板主的板規處理決擇與所謂的買賣行為分開這兩方面,
: 這裡屬各板自治,板主有權對裁量刑度做出合理處置,這部分並無不妥的地方。
: 你是賣手機而非購買,板規上並無適用。
: 這裡要說,近來手機紛爭日多,有些人見有利可圖而心喜想多賺一點又或者是
: 藉由網路空間無的放矢,板主做適當之處置是必要的,我還會建議板主用更
: 嚴格的標準處理。
: 本案維持原判。
: LoLoLua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1.120.6.157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4 篇):
Sub_DigiTech 近期熱門文章
PTT數位生活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