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DC_SALE 新任版主 afms15 水桶判決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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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板務檢舉及水桶到期解除請先寄信給板主,
請給板主一些時間, 若三至五天後
板主都未處理, 或是不滿意其回覆時再貼文申訴
在未與板主聯繫前, 申訴將暫時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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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檢舉人:is1128
2. 被檢舉人/看板:DC_SALE/afms15
3. 被檢舉看板所屬群組 : Digitech
4. 檢舉事由:
水桶判決不服,執法規過當
而且板規規定不明,規定不明應不予以開罰
事由如下:
在 11/13 我先PO了第一篇交易文,此文章並無問題
在 11/14 晚上由於我手邊有另一顆鏡頭,故看過板規之後
因板規當中並無明定關於手動置底需注意的文章內容
我便認為應無不妥,只有刪掉內容再發文是為手動置底
但是針對[再發文]的文章內容卻沒有明訂清楚
而我認為版主應該會從寬處理的情況底下,所以我在 11/14 新增了一篇文章
同時刪除了舊的文章,而新文章的內容增加了一項產品,也修改了標題
不想因為重複文章造成伺服器LOADING,同時我認為合乎板規 2-1 發文規定
而在當天晚上就收到了水桶通知,是以板規 2-2 手動置底處罰,我認為這不合乎板規
a. 板規當中有訂出[再發文視同手動置底],但是板規當中並無明定[再發文]
這個文章的內容應該注意哪些地方,或是手動置底注意事項
任何人看到都會認為應該指的是相同文章,而我的文章內容是完全不同的
任何法規在訂定之前,不是應該明訂各項文字解釋
未訂定的狀況底下不應該由板主自由心證決定,而且若是有其疑慮並非故意犯規
是否應該先由版主跟板友溝通發信,而不是直接開罰,顯然執法規過當
b. 經當天晚上信件來回兩次詢問,新任版主就直接告知請跟組務反映,顯然不願意溝通
這不就跟現在公務機關處理事情的態度一樣,不滿就去申訴
絲毫沒有站在板友以及板務溝通的立場,而是以我是執法的權威自居
c. 板規雖然實行已久,不過連法律都可以重新訂法
是否應該針對板規重新增加手動置底內容注意事項,並且取消水桶判決
5. 舉證 (如有需要):
若須舉證我會在附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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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47.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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