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DC_SALE 新任版主 afms15 水桶判決疑慮

看板Sub_DigiTech作者 (想不出來)時間12年前 (2012/11/15 07:1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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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板板務檢舉及水桶到期解除請先寄信給板主, 請給板主一些時間, 若三至五天後 板主都未處理, 或是不滿意其回覆時再貼文申訴 在未與板主聯繫前, 申訴將暫時不予受理 ======================================================= 1. 檢舉人:is1128 2. 被檢舉人/看板:DC_SALE/afms15 3. 被檢舉看板所屬群組 : Digitech 4. 檢舉事由: 水桶判決不服,執法規過當 而且板規規定不明,規定不明應不予以開罰 事由如下: 在 11/13 我先PO了第一篇交易文,此文章並無問題 在 11/14 晚上由於我手邊有另一顆鏡頭,故看過板規之後 因板規當中並無明定關於手動置底需注意的文章內容 我便認為應無不妥,只有刪掉內容再發文是為手動置底 但是針對[再發文]的文章內容卻沒有明訂清楚 而我認為版主應該會從寬處理的情況底下,所以我在 11/14 新增了一篇文章 同時刪除了舊的文章,而新文章的內容增加了一項產品,也修改了標題 不想因為重複文章造成伺服器LOADING,同時我認為合乎板規 2-1 發文規定 而在當天晚上就收到了水桶通知,是以板規 2-2 手動置底處罰,我認為這不合乎板規 a. 板規當中有訂出[再發文視同手動置底],但是板規當中並無明定[再發文] 這個文章的內容應該注意哪些地方,或是手動置底注意事項 任何人看到都會認為應該指的是相同文章,而我的文章內容是完全不同的 任何法規在訂定之前,不是應該明訂各項文字解釋 未訂定的狀況底下不應該由板主自由心證決定,而且若是有其疑慮並非故意犯規 是否應該先由版主跟板友溝通發信,而不是直接開罰,顯然執法規過當 b. 經當天晚上信件來回兩次詢問,新任版主就直接告知請跟組務反映,顯然不願意溝通 這不就跟現在公務機關處理事情的態度一樣,不滿就去申訴 絲毫沒有站在板友以及板務溝通的立場,而是以我是執法的權威自居 c. 板規雖然實行已久,不過連法律都可以重新訂法 是否應該針對板規重新增加手動置底內容注意事項,並且取消水桶判決 5. 舉證 (如有需要): 若須舉證我會在附上,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47.149
文章代碼(AID): #1Gf2Jfg0 (Sub_DigiTe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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