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EiffelTower申訴DSLR板 版主rosyiron ꐠ…

看板Sub_DigiTech作者 (Eiffel)時間14年前 (2010/04/01 04:57), 編輯推噓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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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檢舉人:EiffelTower 2. 被檢舉人/看板:rosyiron / DSLR 3. 檢舉事由:不當判決與水桶處分 4. 舉證 (如有需要):附上板方需要的『檢附與版主溝通的證據,如貼文』原信件與回函 各乙份,與我方陳述詞乙份。 5.與板主的申訴信件原文:如下 作者 EiffelTower (Eiffel) 標題 [申訴] 你的判決標準還真一致呀 時間 Mon Mar 29 11:33:45 2010 ───────────────────────────────────────

03/29 05:00,
又不看板規?板規2就寫清楚啦?新手大人!
03/29 05:00

既然你叫我大人,那還不跪~
03
那小時候你父母大概就.... XXXD 求婚的時候,大概對方就..... 版主判斷:EiffelTower要求板友下跪,且把對方父母都給牽涉進來,已經屬於嚴重挑釁 且污辱他人範圍。 Silentbee亦不斷以噓文(等待CD時間)對話,也屬不當推文。 處理:EiffelTower 水桶7天、Silentbee記警告一次 板主呀,你好大的官威呀.... 從頭到尾,我有說對方的父母或情人怎樣嗎? 對方企圖用那一句她只跪死人來影射我是死人... 而且我有要求他跪? 既然它叫我聲大人,這樣回應算過分嗎? 你們要搞同夥或是怎樣,那是你自己對的起你自己心中的那把尺就好? 從頭到尾,我都沒把話說死,這樣你可以判我? 他媽的當初我申訴文理頭你憑啥說對方並沒有針對性 #1BftUlRp 這篇檢舉的公告文裡頭,你把對方隱射的字眼判斷成不成立.... 你卻在這一篇的檢舉信件裡面,把我保留未講死的話,給下了自以為是的見解... 真的是太立場一致了,板主.... 搞清楚,我可沒直接說它家人都死光了... 也沒說你的! 沒說出口的東西,你也可以下判決,真是太強了!! -- ★★★ ■■■■■■ ■■■ ■■■■■■■■■■■ ■■■■■■■■ http://www.wretch.cc/blog/Color4Eiffel ■■■■■■■■ ■■■■■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137.161.234 6.與板主的申訴信件原文之回函:如下 作者 rosyiron (我是羅西) 標題 Re: [申訴] 你的判決標準還真一致呀 時間 Mon Mar 29 17:02:08 2010 ─────────────────────────────────────── ※ 引述《EiffelTower (Eiffel)》之銘言: : 板主呀,你好大的官威呀.... : 從頭到尾,我有說對方的父母或情人怎樣嗎? : 對方企圖用那一句她只跪死人來影射我是死人... : 而且我有要求他跪?: 既然它叫我聲大人,這樣回應算過分嗎?: 你們要搞同夥或是怎樣,那是你自己對的起你自己心中的那把尺就好? : 從頭到尾,我都沒把話說死,這樣你可以判我? : 他媽的當初我申訴文理頭你憑啥說對方並沒有針對性 已保留你這封信件,轉站方,法務部門處理,你已經以三字經于信中辱罵 站方的申訴管道一直是暢通而且相關辦法皆已詳述於置底版規中 對於寫出三字經的不理性作法,本人將暫不再回應。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184.48 7.我方陳訴詞:如下 在DSLR中的檢舉案 #1BftUlRp a案檢舉: EiffelTower來函: 推 yusf :辛苦版主了。 艾丫丫氣度果然很小啊 呵呵 03/22 13:00 雖然沒有把我的暱稱全名打出來... 卻已經可使閱讀本篇文章的讀者明確的知悉所意圖隱射之對象... 已然涉及人身攻擊... 版主判斷: a.艾丫丫難以判斷是為EiffelTower。(另,應為「影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DSLR中的檢舉案 #1Bh_2EjE 檢舉案:10-03012 檢舉人:Silentbee 被檢舉人:EiffelTower 檢舉文章代碼(AID):#1BhxwFhz (DSLR) [ptt.cc] 檢舉內容: EiffelTower不看板規,肆意發言,又在在推文中要人下跪,又牽扯我家親長,已經涉及 3-2.不友善發、推文(含標題、簽名檔與轉錄文經板友檢舉,板主查證該文蓄意引戰屬實 者): a.文章中使用網路上已被變相認同的髒話、不雅用語針對某人、某一族群、某一性別 影射、辱罵之不良措辭。 處理:發文劣退+水桶7天、推文水桶7天

03/29 05:00,
又不看板規?板規2就寫清楚啦?新手大人!
03/29 05:00

既然你叫我大人,那還不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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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小時候你父母大概就.... XXXD 求婚的時候,大概對方就..... 版主判斷:EiffelTower要求板友下跪,且把對方父母都給牽涉進來,已經屬於嚴重挑釁 且污辱他人範圍。 Silentbee亦不斷以噓文(等待CD時間)對話,也屬不當推文。 處理:EiffelTower 水桶7天、Silentbee記警告一次 經提醒查證 文章代碼(AID): #1A9NKKM2 (DSLR) [ptt.cc] [公告] EiffelTower 為第二次水桶7天,故依版規修正判決為水桶禁言30天。 以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兩個檢舉案中,比照執行判決的標準... 我強烈質疑 r版主的判決有既定偏見與不公正! 在第一個判決裡頭,對方在我申訴的文章(#1Bfb26qR)裡頭用了艾YY這樣的字眼, 即使沒有明確地直接指出對象... 卻可以使閱讀的人知悉所影射之對象... 而第二個判決裡頭,我並沒有明確的把填空給填滿,也沒有把話說死... 卻換來版主的直接水桶七天,並加重為三十日... 這我就不明白了... 在推文中挑釁是雙方都有... 既然他叫我大人,那我請他跪著說話,也是符合古代禮儀的... 況且,對他父母不尊重的是他自己!! 如果他對自己的父母夠尊重的話,他會說出這種自以為可以噹到人的話嗎? 『我只跪死人的,你死了嗎?』 在此附上原文的推文,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03/29 05:00,
又不看板規?板規2就寫清楚啦?新手大人!
03/29 05:00

03/29 05:01,
既然你叫我大人,那還不跪~
03/29 05:01

03/29 05:03,
我只跪死人的,你死了嗎?CD等好久,真是。
03/29 05:03
原來你只跪死人呀.... 那小時候你父母大概就.... XXXD 求婚的時候,大概對方就..... 唉唉唉唉~ 是你自己說自己只跪死人的喔~~

03/29 05:27,
我只跪死人是我自己的事啊,若你愛到處下跪我也管不
03/29 05:27

03/29 05:27,
著啊?
03/29 05:27

03/29 05:27,
沒有喔,我連死人也不跪的!!!!
03/29 05:27

03/29 05:28,
別自己把自己的狀況拿出來舉例呀,前輩!!
03/29 05:28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真的不懂r版主的判決標準為何? 說自己只跪死人的是S版友... 所以如果他以前就跪過他父母或是求婚對象,或是往後要跪的話.... 這也是事實呀... 話是他自己說出口的... 我並沒有做任何的扭曲,更沒有任何的侮辱他人的意思.... 我得再三的強調: 話,不就是他自己說出口的嗎? 是他說他只跪死人... 而我並沒有說出『你父母都死光了』或是『去跪你死去的父母』.... 所以請判方注意:這是對方自己說出口的東西,何來的污衊? 對於S版友的挑釁的部份,也直接影射出:『要我跪你?所以你是死人?』 這樣的人身攻擊.... 版主卻只給了一個警告... 難道板主判方可以判決我沒有說出口的話來當作入罪的證據嗎? 附上毀謗罪的部份法條... 法條的第三項是規定誹謗罪不罰的條款,法條的內容是這樣規定的:「對於所誹謗之事。 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他自己都說他只跪死人... 所以即使我說出口:『你父母跟妻子都雙亡啦?』 況且,我從來沒在那一篇文章裡頭用任何的文字去闡述這樣的言論.... 我也只是依照對方的話語來作間接聯想與合理的邏輯推論... 而DSLR版板主rosyiron,卻擅自將他自己的,聯想與推想,直接把我的推文升級成... 我在詛咒s版友的雙親與其情人... 已陷入己身的既定刻板印象... 又該怎能正確的判讀我方的文字與法規上該施行的判決? 還望小組長針對此判決作一個重新的審視! 另,在此聲明.... 雖我方於與板主往來的信件中, 有出現『他媽的當初我申訴文理頭你憑啥說對方並沒有針對性』之情緒性用詞... 但其文意並非刻意在信函中污辱板主,實屬我方原本情急之下講話之口吻... 其文意相仿於『他媽的我怎麼那麼雖小』... 並非後來板主回函中所定義之三字經污辱謾罵之詞... 也非『你它媽板主是狗娘養的』...這樣類屬於較為不堪入耳之侮辱謾罵用詞.... 而在此附上與板主的站內信件,實屬依照組務板方的要求.... 但是我方如果有所誤解板方所謂的正確申訴信件該檢覆之內容與申訴方式.... 還請小組長見諒並懇請小組長予以提醒與指導!! 感謝!! -- ★★★ ■■■■■■ ■■■ ■■■■■■■■■■■ ■■■■■■■■ http://www.wretch.cc/blog/Color4Eiffel ■■■■■■■■ ■■■■■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137.214.40

04/01 23:44, , 1F
推推 都忘記你被捅了 難怪板上安靜許多 ^^
04/01 23:44, 1F

04/01 23:59, , 2F
樓上本尊deoman43被捅時 沒有很安靜
04/01 23:59, 2F

04/01 23:59, , 3F
文章代碼(AID): #1BixT7QD (Sub_DigiTe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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