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HardwareSale之dickyjay判決

看板Sub_DigiLife作者 (菜逼八)時間1月前 (2025/03/12 20:16), 1月前編輯推噓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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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ickyjay (Gaspard~*)》之銘言: : 首先 板規3-8-5之設立 : 主要是由於本板是以「交易」為主的板 : 規範相較一般討論議題為主的板本來就比較嚴謹 : 例如 : 販售之物品一定要有實物照 3-10-1 : 有保固的物品 一定要有證明 3-10-2 : 新品禁止販售 3-12 : 嚴禁代人發文 3-3 : 更別說 套利、詐騙等相關規範 2-7 ~ 2-9 : 如果沒有 3-8-5 : 一個網址便能完全無視其他規範 : 板務組也討論過是否直接「不允許在文內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之連結」 : 但現實情況是 : 在BBS架構下 第三方交易平台能確實補足傳統交易方式的缺點 : 讓買賣雙方能夠在交易過程多一層保障 : 直接禁止提供交易平台之連結 不但因噎廢食 : 是否又要認為板務組禁止第三方交易平台 助長詐騙 我同意板規要嚴謹,但3-8-5本身就不夠嚴謹。 且一個網址並不是你所說的, 就可以無視那些規則,再說我也沒違反那些規則。 我有實物照、有證明、非新品、沒有套利更不是詐騙, 你講的那些都跟你水桶我的理由八竿子打不著關係。 : ※ 引述《qscgy4 (菜逼八)》之銘言: : : 1. 首先3-8-5規定[賣場]或[其他連結]有文內未提及之物品,會被水桶60日 : : 2. 我貼的連結屬於711賣貨便之[賣場],此賣場確實只有兩樣物品,文內提及之物品。 : : 3. 然後dickyjay版主去按了上面的超連結[賣家其他賣場],說我有其他物品。 : : https://imgur.com/Wc4Dr2r
: https://i.imgur.com/0nHPKx8.jpg
: https://i.imgur.com/Cmvr48k.jpg
: 以上兩張圖 是 賣貨便 及 好賣家 : 於每一項物品上架時 使用者可以自由設定的 : 非常明確的讓使用者知道 : 「賣方」能決定 是否讓「買方」 能看到「賣方」所販售的「其他商品」 非常抱歉,從目前3-8-5看不出來,你所理解的規定, 我確實100%避開了, [賣場有文內未提及之物品] 之規定。 我提供了賣貨便所定義的賣場, 而你按了[其他賣場],顯然明顯已經不是原本的賣場, 你有自己定義的賣場,麻煩你在3-8-5明確規定。 : : 4. 我認為這是擴大解釋版規, : : 那如果dickyjay按了回首頁, : : https://imgur.com/67OkC9s
: : 是不是也可以指控制賣場有其他物品連結? : : https://imgur.com/xngJcze
: : 這跟他按[賣家其他賣場],有何不同?如何證明首頁的物品不是我賣的? : : 就算不是我賣的,是不是也違反偷渡其他物品連結? : : 那是不是有貼任何賣場連結的都一律60日水桶? 只要你按的到的都算? : 板務組從未如此解釋更無如此執行這條板規 我同意,我也沒看過。 但[回首頁]跟[其他賣場],對我而言都是一樣的操作, 你就是自動自發的間接導外連結。 : 以目前主流的第三方交易平台 : 不論是 「蝦皮」 「賣貨便」 「好賣家」 : 在使用上 皆能清楚的分辨 該物品 是屬於哪位「賣家」 所以依你理解不能明確分辨,就不構成違規了嗎? 說好的嚴謹呢? : : 5. 照dickyjay這種間接導外的方法,什麼賣場都可以被他判60日。 : : 題外話: : : 原本被水桶申訴無效其實就算了, : : 最不爽的就是dickyjay版主態度,說我是貪圖方便, : : 給人一種活該死好,落井下石的感覺。 : : 我提供正規管道讓大家化繁為簡,叫貪圖方便, : : 來這裡申訴沒過也沒關係,就讓大家看看欣賞一下。 總結: 1. 我敢說3-8-5不改,踩雷的我不是第一個,也 不會是最後一個,你之後還會遇到來這裡申訴你的。 2. 你又說賣貨便、好賣家可以設定, 那我就問蝦皮怎麼辦? 蝦皮你怎麼不敢講了? 他也是賣場阿,而且不能設定。 3. 另外,賣場可通往其他商品連結本來是常識, 沒有人會覺得有什麼問題,這也不是我規定的。 你想禁止,禁止範圍到哪裡,那麻煩你把它寫清楚。 4. 歸根究柢就是3-8-5之規定不清楚,不完全、不嚴謹。 對我來就你是雞蛋裡挑骨頭,找碴。 5. 我知道你很忙,但是退一萬步來說, 我的其他兩個賣場, 一個是我在babyproduct板販售的東西, 另一個是我之前在harewaresle販賣過的東西, 忘記移除(因為賣貨便後台預設是顯示一個月內的賣場), 你沒水桶我,我都不知道還有這個賣場存在呢。 6. 我沒有偷、拐、搶、騙、 沒有鬧板、沒有惡言相向, 更不是故意違規,你水桶我60日。 我就是不服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4.38.4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DigiLife/M.1741781786.A.6C4.html ※ 編輯: qscgy4 (36.234.38.49 臺灣), 03/12/2025 20:29:31

03/13 14:23, 1月前 , 1F
你乾脆說到現在還幾乎每天都有人違反的3-10-2也要改好了
03/13 14:23, 1F

03/13 14:23, 1月前 , 2F
我向組務闡述該條例之來由 沒說那是你違規的原因
03/13 14:23, 2F
你就明確回答, 我違反3-8-5賣場之定義是什麼就好,不要東扯西扯。

03/13 21:18, 1月前 , 3F
就算是點"其他賣場",那還是"你"的賣場
03/13 21:18, 3F
我再解釋一次,你們要這樣玩,就把賣場的範圍寫清楚。 我主觀認為, 我確實100%避開了, [賣場有文內未提及之物品] 之規定。 按了其他賣場,已經不是原本的賣場, 我使用賣貨便所定義之賣場, 而3-8-5並沒有詳細表明賣場的範圍, 水桶我以後再來解釋那些你們所謂獨特賣場定義, 不就是挖坑給別人跳嗎? 你有獨特賣場的定義,麻煩寫清楚,讓大家心服口服。

03/15 11:03, 1月前 , 4F
你怎麼不說你的解釋才是獨特解釋?
03/15 11:03, 4F
再吵下去浪費口水而已, ChatGPT當公正第三人就好, https://imgur.com/9X3x65P

03/15 12:31, 1月前 , 5F
你滿意就好,我維持原判
03/15 12:31, 5F

03/15 12:39, 1月前 , 6F
而且條例原文是「5.提供之賣場或其他連結有文內未提及
03/15 12:39, 6F

03/15 12:39, 1月前 , 7F
之物品。」 你把「其他連結」四個字刻意無視就是了
03/15 12:39, 7F
3-8-5規定 賣場其他連結有文內未提及之物品。 你要這樣說,就要寫賣場內之其他連結不是 總之,我已經把所有資料公正的貼給AI分析了,多說無益。 ※ 編輯: qscgy4 (36.234.38.49 臺灣), 03/15/2025 12:44:36
文章代碼(AID): #1dqNiQR4 (Sub_DigiLife)
文章代碼(AID): #1dqNiQR4 (Sub_Digi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