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HardwareSale版主DsLove710判罰標準不明
※ 引述《narukaza (なるかぜ)》之銘言:
: 申訴人:narukaza
: 被申訴人:DsLove710
: 看板名稱:HardwareSale
: 申訴主旨: 請簡要說明訴求
: 對於該版規定有所衝突,且版主回覆搖擺不定,故提出異議
: 申訴內容:
: 我在該版販賣了一條已拆封未使用之電源模組線,但卻被版主以版規
: 3-15.販售國外水貨全新品者,若未拆封者亦同處分。
: 判罰水桶180天,寫信給該版主詢問卻被以其他條例問罪,多次溝通後無共識
都跟你解釋了那麼多封站內信了,結果你還是堅持己見
首先,你今天賣的東西是2023/12/28在淘寶下訂的線
(你自己PO的圖片)
https://i.imgur.com/1OIuUpk.png
我站內信都在給你兩個訊息:
1.你的東西是30天內的新品
2.你的東西淘寶買來的國外水貨
先來看板規內的原則
=============== 原則 ===============
1.板務對使用者身份與其行為營利與否,不做身份判斷。
亦不主動調查本、外站(第三方平台)是否相關。
2.若未觸犯板規,使用者不超過五分身者均不處理。
3.既為二手買賣,新品須超過三十日方可買賣,物品須拆封否則不得出售。
*.新品定義:只要於店家購買後持有手中未滿三十日之物品皆算新品。
(禁新品跟設定時限是避免轉手套利,若有販售新品需求請到其他看板)
4.不得販售任何個人DIY物品。
你的線在2023/12/28跟淘寶店家下訂
作者 narukaza (なるかぜ) 看板 HardwareSale
標題 [賣/新北/皆可] 海韻 Seasonic 12VHPWR-600 90
時間 Mon Jan 8 00:25:10 2024
你2024/1/8 PO文販售,請問一下2023/12/28到2024/1/8距離幾天?
https://i.imgur.com/7xeIMor.png
12天,有超過30天嗎?
然後括號內容是在說明此條原則是「避免轉手套利」來設定「新品超過30日才可買賣」
你現在就是賣30天內的新品而違規,跟有沒有套利沒有關係
然後原則1是在說不做身分判斷,我有對你做身分判斷說你是誰誰誰嗎?
並沒有
再來按照板規3-12
3-12.販售新品與未拆封物品者。
1.販售新品、贈品、獎品等第一手購入三十一日(購入、入手當日+30)內之物品。
2.販售未拆之物品,除RMA、電腦相關線材及耗材、贈品、獎品等未拆封可售。
看到這裡大部分人都能理解要賣的東西要:
1.滿30天
2.不是RMA、線材、耗材、贈品、獎品要拆封過
滿足兩項條件才可以販售
你今天賣的是僅12天的新品,所以第一點就違規了
但你卻一直扯東西有拆封
我也跟你說明過跟有沒有拆封毫無關聯
最後是板規3-15
以下違反任一者,除刪文外,水桶六個月處分。
3-15.販售國外水貨全新品者,若未拆封者亦同處分。
你是12天新品,又是淘寶買來的,當然以3-15來做處分
從頭到尾我一直在跟你反覆說明上面的事情
你卻說我反覆不定?
回去再想想好嗎
: 相關證據:
: (1) 處分公告 請附上文章代碼,並轉錄至本板
: #1bdWgykN (Sub_DigiLife)
: (2) 相關文章 若已刪除,請聯繫板主協助取回
: 買家站內新記錄,可以證明我確實寫的是僅拆封,未使用
: https://i.imgur.com/3MMd6mO.png
: 原文內容 #1bcj1eSf (HardwareSale)
: (3) 溝通紀錄
: #1bdWcP9k (Sub_DigiLife)
: #1bdWeW7j (Sub_DigiLife)
: #1bdWfdVz (Sub_DigiLife)
: #1bdWg8zR (Sub_DigiLife)
: 如果依他所說之違反事由,理應該判定
: 3.水桶處分
: 以下違反任一者,除刪文外,水桶兩個月處分
: 3-12.販售新品與未拆封物品者。
: 1.販售新品、贈品、獎品等第一手購入三十一日(購入、入手當日+30)內之物品。
: 而非以下
: 違反任一者,除刪文外,水桶六個月處分。
: 3-15.販售國外水貨全新品者,若未拆封者亦同處分。
: 個人認為以常人的認知已拆封≠全新品
: 且該版版規
: 3-12
: 2.販售未拆之物品,除RMA、電腦相關線材及耗材、贈品、獎品等未拆封可售。
: 我搞不懂這位版主的判罰標準,而且版規也有矛盾的地方
板規沒有矛盾
天數 & 拆封與否
分成3-12-1跟3-12-2兩條,說明得非常清楚
: 照該版主的邏輯,他想的話,RMA新品是不是也能用30天內新品判罰?
: RMA新品如果發貨地不是台灣,那是不是也能解釋成國外商品?
: 上面聽起來像是在無限上綱,但目前該版的管理風格給我的感覺就是如此
你也知道你自己在無限上綱,那我不多說什麼了
: 另外吐槽一下該版原則部分
: 1.板務對使用者身份與其行為營利與否,不做身份判斷。
: 亦不主動調查本、外站(第三方平台)是否相關。
: 3.既為二手買賣,新品須超過三十日方可買賣,物品須拆封否則不得出售。
: *.新品定義:只要於店家購買後持有手中未滿三十日之物品皆算新品。
: (禁新品跟設定時限是避免轉手套利,若有販售新品需求請到其他看板)
: 不是說不判斷營利以否,結果下面就一條避免防止套利?
: 如果要嚴格執行板規,那是否也應該修正板規模稜兩可的部分?
你覺得「天數」跟「有沒有拆封」兩個條件模稜兩可?
要確定捏
: 而不是把板規搞得像保險契約一樣,需要一而再再而三詳讀,才能確保自己不會出錯
在發文前,預設格式都已經有做懶人包
https://i.imgur.com/7MqD8oI.png
文字說明上也跟板規相同意思
僅僅6條文字對你來說像保險契約一樣?
然後懶人包第三點就寫著
3. 物品若購入來源為經銷店家,於發票日期後三十一日方可販售,且必須為拆封品。
你從2021年就開始在硬交板PO販售文,也發了很多篇
卻不知道東西要31天才能販售?
再想想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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