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HardwareSale水桶處置

看板Sub_DigiLife作者 (我對友情沒抵抗力啊)時間5年前 (2019/09/27 01:54), 編輯推噓1(102)
留言3則, 2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2/18 (看更多)
1. 檢舉人:ownslaut 2. 被檢舉人/看板:ks031239/HardwareSale 3. 檢舉事由:板規說明不清,被重複水桶 4. 舉證: 我犯的是 把原本販賣的PO文改寫成了徵求的 本人水桶判決如下

09/26 11:04,
ownslaut #1TWf-EeW 清空物品 2個月
09/26 11:04

09/26 11:04,
徵賣同篇 2個月 合併 4個月
09/26 11:04
但板規三是這樣寫的 5.兩日內賣文徵文估價文只能各一篇 (並且勿將賣/徵/估價PO至同一文當中) 超過一篇者,水桶2個月,情節嚴重者將視超出篇數加重水桶時間 照上面板規 兩日內賣文徵文估價文只能各一篇 我並沒有超過一篇的額度 如果 (*[1;33m並且勿將賣/徵/估價PO至同一文當中*[m) 這段文字用()應只是補充說明上行,並非板規裁罰行使文字 再看下面 超過一篇者,水桶2個月,情節嚴重者將視超出篇數加重水桶時間 我也不符合該文所規範的標準 又如果板規的意思是 水桶兩個月 賣/徵/估價PO至同一文當中亦同 那不是該寫成 賣/徵/估價PO至同一文當中超過一篇者,水桶2個月 或是文字應該()一起變成,(兩日內賣文徵文估價文只能各一篇 並且勿將賣/徵/估價PO至同一文當中) 因為目前已經有板規四修改內文水桶兩個月 , 如果因為修改的內容程度不一樣要處以不同罰責, 那也應該是於板規四一併說明,否則使用者閱讀根本搞不懂意思, 現在分兩條處理的判法根本是一罪二罰, 經跟板主溝通無效,請小組長判決釋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4.176.14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DigiLife/M.1569520490.A.7A8.html

10/02 23:00, 5年前 , 1F
請詳閱DigitalLife小組申訴檢舉流程及規則,補齊資料
10/02 23:00, 1F

10/08 11:59, 5年前 , 2F
不好意思請問小組長,我下面兩篇就是來往溝通的信件
10/08 11:59, 2F

10/08 12:00, 5年前 , 3F
能否告知我還少了什麼?
10/08 12:00, 3F
文章代碼(AID): #1TZFjgUe (Sub_DigiLife)
文章代碼(AID): #1TZFjgUe (Sub_Digi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