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HardwareSale版處分方式及相關版規不合宜

看板Sub_DigiLife作者 (t.r.a)時間7年前 (2018/07/05 20:47), 7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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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檢舉人:wulaitra 2. 被檢舉人/看板:ks031239/HardwareSale 3. 檢舉事由: 看板:HardwareSale 被處分之文章:精華區 4-4-4051 處分原因:非物品狀況文字 (依版規三、 -> 6. ) 經詢問版主處分依據的文字: ---- "原則上就是便宜賣給有需要的人" ---- 經向版主申訴 版主表示: 1.依版規處理 2.對版規有疑問應於發文前提出 3.估價文只單純描述物品狀況很難? 不打物品狀況以外之內容你就發不了估價文了? 完整申述及版主回復稍後轉錄於下方 本人申訴事項: 1.版規內容針對估價文中非物品狀況規範的項目及緣由並不明確 何以估價文中完全不能有物品狀況以外的描述? 不知道緣由的話發文者難以具體判斷何謂"非物品狀況" 導致一切僅靠板主自由心證 容易增加衝突與誤會 以本人而例 個人以為該規範是針對對於各"物品品項"描述時不應有 "非關於該物品狀況"的描述 並以為這樣的規範還算合理 避免有太多無意義的文字 無利於其他使用者的閱讀 所以也配合只在發文的最後簡單表達了 希望協助估價的版友 可以"從低估價" "以利給有需要的人使用" 所以我認為我最後簡單補充內容是有意義的文字 可以讓協助估價者清楚得知我的本意 減低溝通成本及誤會 ---- 版主針對這點的回覆是:對版規有疑問應於發文前提出 ---- 本人覺得很遺憾 在發文前壓根不知道這是個搞文字獄的版 也沒想到PTT會有這樣一個搞文字獄的版 有疑問的確可以事前提出 但事實上本人在發文前 如前面所述 是按自己一般常識去理解版規 所以並沒有甚麼疑問的 而是在被水桶後才去細究版規文字 正常發文 不打算鬧事的 沒事真的不會在事前"逐字"去細究這條規定是不是"文字獄條款" 2."非物品描述" 如此罪大惡極? 無任何警告直接水桶60天? 本人雖然並非活躍的使用者 PTT使用看板比率不敢說高 但如此嚴格的規定倒真的是第一次碰到 如前所述 "估價文" 禁止 "非物品描述" 的緣由是甚麼? 對於看版造成了甚麼樣嚴重的問題? 翻看前文 沒看到任何說明與討論 只有一個說明十分不充分的短短公告 我認為版主這樣的處分方式非常的不合宜 ---- 版主針對這點的回覆是:依版規辦理 版友被處分才開始鑽研板規的方式才不合宜 ---- 再次感到遺憾 個人本點是針對版規的不合宜提出的申訴 個人以為版規明顯違反比例原則 且 未有較明確的緣由說明 如第一點所說的 本人的確是被處分才逐字去鑽研板規的 所以被處分了就不能質疑版規有問題? 沒被處分我還真到沒想到這是個非常嚴格的文字獄條款啊... 3.何以僅禁止 "估價文" 的 "非物品描述" ? 因為不知緣由 本人無法理解為何僅估價文要受到這樣的限制? 而其他文章則可以免除此限制? 翻看板主公告日後的估價文情形 真的是少的可憐 該版規的最大效果是 大幅增加被水桶的版友 以及 大幅減少估價文 而為何估價文要如此被針對呢? 估價文寫了幾個跟物品無關的字究竟對版上秩序有何影響呢? 完全看不到? 本人只能懷疑 版主是否是希望透過這樣的做法來間接毀滅估價文? 好減少自己版務上的負擔呢? 除此之外我看不到任何此版規的好處了 本人以為 任何的處罰應有比例原則的配套 任何的"言論限制"也應有相當的理由 很遺憾的 在這個版我看到了一個十分嚴格的文字獄條款 版主也十分盡責的依這個自己所訂條款砍了一推文章 桶了一堆版友 而絲毫不覺得這其實嚴重影響了版友的言論自由 ---- 第三點申訴我有稍微改了一些文字 原寄給版主的文字可看下方轉錄信件 版主的回覆是: 該規定設置的理由: 讓估價文真的回歸單純的估價文 而非一堆估價文偷渡販賣購買之行為 估價文純粹讓你有該物品價值的參考 其他你要賣佛價賣貴都是自己再發買賣文自行決定 其他的簡單說大概就是: 一切依版規處理 沒仔細看版規 有疑問不事先問是你自己的問題 不接受討價還價 ---- 恩...先說明我絲毫沒有要討價還價的意思 "我從根本就不認為我應該受到這個文字獄條款的處罰" 本人所發的文章符合該看板的創設目的之一 也沒有破壞發文秩序的問題 故無警告直接水桶60天的處分明顯有問題 在本點版主有正式回應估價文為何要嚴格管理 而很遺憾的 事實證明完全就是版主自我感覺良好的規定 本人以為: 1.不管我發估價文的目的是後續要買還是賣 版主並沒有資格管 不論目的是買或賣實際上並不會影響版上發文秩序 2.版友估價的需求是希望偏高還是偏低也不應該是版主應該插手管理的事項 每個版友估價有不同的同途 那有不同的需求也是合情合理 把這樣的目的與需求表達在文章中一樣不會影響版上發文秩序 3.這樣非常多管閒事的規定 然後再完全由版主自由心證決定哪些文字才是違反 哪些文字才是不違反 被認定違反後還不允許質疑 直接無警告水桶60天 恐怕都是嚴重違反比例原則與言論自由的規定與處理方式 版主的回覆(詳轉錄信件)已經寫得很斬釘截鐵了 本人也就依"DigitalLife小組申訴檢舉流程及規則"進一步申訴 還請小組長裁示 4. 舉證: 向HardwareSale版版主申訴及版主回覆將轉錄於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42.104.10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DigiLife/M.1530794844.A.F53.html ※ 編輯: wulaitra (220.142.104.104), 07/05/2018 20:49:51 ※ 編輯: wulaitra (220.142.104.104), 07/05/2018 20:53:32
文章代碼(AID): #1RFXDSzJ (Sub_Digi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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