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HardwareSale版水桶處置

看板Sub_DigiLife作者 (yo841204)時間7年前 (2017/09/18 00:36), 7年前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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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檢舉人:yo841204 2. 被檢舉人/看板:ks031239 (月明月隱)/Hardwaresale 3. 檢舉事由:錯植文章內容,經過立即修改後,依舊遭認定為偷渡,但版規並無明言指 出修改後依舊需要遭受懲處 4. 舉證: 我9/15於HardwareSale版發文販售一件新品顯卡 由於此顯卡原本是認識的老闆提供我優惠,我曾經將這筆優惠分享於Facebook社團 後來見無人詢問,在老闆說服下先行購買了顯卡 不過事後想想覺得自己可能用不到 便上HardwareSale 版發文販售(發文時已有貨品在手) 因為自己懶惰想直接複製Facebook貼文進行修改,但一時不察直接送出忘記修改 送出後立即發現忘記修改,趕緊修正文章內容,以便版友了解 當初修改後的內容【證據1】會在下篇轉錄附上 約過了半小時以內版主直接將我水桶刪文,判處偷渡【證據2】 理由是Hardware版不接受修改後無罪,更何況我沒有自首 我查遍版規,確定了哪些情況是不得刪改文章 因為若是禁止刪改文章,則我的錯植偷渡文便不得刪改,自然該接受 「理由是Hardware版不接受修改後無罪,更何況我沒有自首」 但我認為自己一開始發錯的文章是不對的,而我想在版友被我的文章誤導之前修改 進而最後呈現一個不違反版規的文章,結果依舊被判處偷渡 我認為這樣是不對的 版規內並無明文說明有錯誤的文章不得修改 唯一一個最相關的為自首條款 但自首條款直接放置在代po文章處罰方式的正下方,以及禁止販售新品的版規上方 易讓人誤以為自首條款僅限文章代po的補救方式 相關的條文認定我會放在【證據3】,我自己再寫一次我的認知 以上原因,我認為修改之後的文章,不該再被判處偷渡,並且水桶刪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6.93.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DigiLife/M.1505666164.A.CE0.html ※ 編輯: yo841204 (111.246.93.8), 09/18/2017 00:36:42 ※ 編輯: yo841204 (111.246.93.8), 09/18/2017 00:41:24

09/24 08:31, , 1F
你是否少轉了甚麼東西
09/24 08:31, 1F
文章代碼(AID): #1PlgHqpW (Sub_Digi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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