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打屁] 5連拍美人腿 好"攝"之徒無罪
共 4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內容預覽:
原po貼的新聞裡,被拍的人被侵犯的是人格權的問題,. 人格權的問題在著作權法裡也有明訂,為了新聞之需要,. 是允許他們這樣去拍攝的(除非拍的內容不在公共場合,而是在私人住所)。. 所以記者可以大方的拍明星露底還可以公開散佈,. 一般小老百姓只能拍人家露腿,貼到網路還有被告之慮。. (不過像車展或sh
(還有107個字)
內容預覽:
我想說,街拍不等於偷拍.... 很多時候也可以在充分溝通下拍下某些好畫面,. 然後拍與被拍雙方開開心心。. (當然這和每個人的溝通能力有關). 另外,在未知會的情況下的街拍,. 真的要視「拍照當時的情境」而定,. 如果感覺會冒犯到別人,最好是選擇放棄吧!. 否則雖然法律上沒有任何刑責,. 甚至連民事
(還有183個字)
內容預覽:
嗯嗯 推這篇. 其實我們應該意識到我們拍照時,或多或少有可能是在傷人的.... 而拍照就是這樣一件事情 有時搞不好就算要傷人,我們也要拍。(記者阿!). 而的確也就是想避開這個問題 就只好專找那種被傷也不會講話的拍..... 對唷 街拍的部分一直都是很模糊的,我記得我之前修新聞所的課(後來被當了XD
(還有225個字)
內容預覽: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1203/78/p905.html. 重點摘錄:. 高等法院的看法則是,原告何姓女子是在搭乘捷運的公開場合被拍,再就拍攝內容看,被告拍的是何女的大腿、臉部等,皆非隱私部位,並非偷拍「裙底風光」,不符合刑法妨害秘密罪
(還有588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