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104年防制就業歧視攝影作品徵選比賽

看板PhotoCritic (相片批評)作者時間9年前 (2015/08/10 16:5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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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104年防制就業歧視攝影作品徵選比賽~延長報名時間至8/17 1.目的:本府為推動職場平權,加強各界對於性別工作平等法及就業歧視內容之認知 ,保障職場工作平權,消除性別及就業歧視,賡續本府101防制就業歧視攝影徵件活 動,獲得熱烈迴響,擬辦理本縣第二屆防制就業歧視攝影徵件活動,持續運用媒體 、網路、數位等行銷方式,推動本宣導計畫,創造更多友善職場環境。 2.指導單位:勞動部 主辦單位:花蓮縣政府 3.創作主題:拍攝者可參閱就業服務法第5條:「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 平等,雇主對 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 、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 以歧視」之16項規定之1者作為拍攝主題。 4.報名資格:歡迎各界人士及自由創作者,以個人名義踴躍投件報名,年齡不限,未 成年者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並於【報名表】上簽名同意,始得符合參賽資格。 5.比賽規則: (1)每一人的?賽作品最多5件,且須符合創作主題規格之單張作品。 (2)?賽作品需為民國104?拍攝之作品。 6.傳統相機與數位作品皆可?加(使用數位相機者,須八百萬像素以上,規格為JPG檔 或TIF檔,以一次拍攝完成之作品,?得進?任何後製作,連作不收)。 7.參賽作品原始檔畫素品質須在800萬畫素(3360 x 2460)以上之JPG檔或TIFF檔,並 以相紙沖印輸出8×10英吋之彩色、黑白、光面、霧面照片?拘,不得留白邊,未填完 整者不予評審,並連同作品電子檔燒錄成光碟,每件作品附上300字以內的作品創作 說明、理念等,讓評審能更清楚了解創作想法,未附作品創作說明者,等同作品資格 查未合格,表內各項資料應填寫詳細,未符合規定之作品不予受理,1份報名表以1張 作品為限。 8.確認得獎後,經通知須將作品儲存於光碟片(檔案格式JPG或TIF均可)繳交,傳統 相機拍攝者,經通知需繳交原稿底片。 9.徵件時間: 預定104年6月16日起~8月17日止(視實際情形調整),送件信封上 需註明參加104年 攝影作品徵選活動,一律以掛號郵遞送件,郵戳為憑, 逾期不予受理。 10.評選方式:由主辦單位邀請相關攝影專業公正人士組成評審小組,負責參賽作品之 評審作業,參賽者對評審委員之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 11.評分標準:主題契切合40%、情境創意30%、攝影技巧20%、拍攝構圖10%。 12.活動獎項: (1)第一名1名:獎座1座,禮券30,000元。 (2)第二名1名:獎座1座,禮券各20,000元。 (3)第三名1名:獎座1座,禮券各10,000元。 (4)佳作12名:獎座各1座,禮券各5,000元。 13.得獎須知: (1)得獎者名單將於本活動網站公告,並且以電話或e-mail通知得獎者,未得獎作品, 不另通知。 (2)得獎者應於接獲承辦單位電話或e-mail通知後7日內,交付得獎者身份證正反面 影本、得獎作品原始底片或?位原始檔光碟(800萬像素以上的JPG檔或TIFF檔),逾期 未繳或繳交?全者,視同放棄入選資格。 (3)前三名得獎者,每人限得一獎,各獎項獎?均依所得稅法規定預先扣繳所得稅。 (4)得獎者須配合參與頒獎典禮,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14.著作財產權相關事項: (1)參選作品須為自行創作,限未經發表、參賽或出版者,且無發生侵害第三人著作權 利之情事;如有抄襲、重製、侵權、誹謗或違反其他法?等情形,除取消入選資格、 追回獎金外,將由?賽者自負相關法規責任。 (2)得獎作品著作財產權讓與本府所有,作者應於送件時檢附「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 」,且得獎後不得對本府行使著作人格權。 (3)得獎作品著作權歸本府所有,擁有得獎作品自由運用之權?(包括出版、著作、公開 展示、發行各種形態媒體宣傳及其他自由使用之權利),不需另行通知及致酬。原著作 者可享有姓名表示權。 (4)得獎者不得私下將此著作財產權讓渡予第三者,若發生此等情事,主辦單位得隨時 取消其得獎資格,追回已頒發之禮券與獎牌,並賠償本府因此所受之全部損害。 15.其他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寄出前,請詳加檢查,資料不齊者,不列入評審。 (2)參賽作品請自行保留備份,所有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均不退件。郵寄作品時, 請自行妥善包裝保護,參賽作品如因郵遞過程或不可抗力因素致生損害,主辦、承 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 (3)參賽作品如有不符參賽主題或違反善良風俗者,主辦、承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 格,有關引發之爭議,並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4)凡參賽作品未達水準或不符徵件精神,獎項得以從缺。 (5)凡?賽視同認可並接受簡章之各項規定。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或修正。 16.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不經通知隨時修正或補充之,本府保有解釋及變 更之權利。 活動相關事項可上 花蓮縣政府全球資訊網 查詢 0http://www.hl.gov.tw/bin/home.php ※若有疑問請電洽主辦單位:花蓮縣政府社會暨新聞處勞資科 呂小姐 電話:03-822537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5.77.9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hotoCritic/M.1439197062.A.E0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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