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大型系統用 use-case driven 來 modeli …

看板OOAD作者 (ggg)時間17年前 (2007/10/24 12:3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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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inlans ( )》之銘言: : 大部分講 UML 和 OOAD 的書都會說: : 設計 use-case diagram 的時候要避免採用 functional decomposition 的方式 : 很普遍的惡例就是 actor 跟一個 use case 有 association, : 然後再由那個 use case 放射狀 ----<<include>>---> 到一堆 use cases, : 然後巢狀延伸不斷一層接一層的 include 下去, : 變成樹狀結構。 : 但是在幫大型系統 modeling 的時候, : 不管怎樣似乎都會被帶進 functional decomposition 的狀況, : use-case 寫來寫去都會不小心變成 tree 狀, : 一路殺到 actor 根本不需要知道的深度去。 : (問題 1:是不是實務上出現這種狀況也能被接受呢?) : 有書會主張用 package 包住 use-case, : 然後讓 actor 跟整個 package 建立 association, : 表面上看起來似乎是一種解決的方法, : 可惜並沒有見過具體的例子是這麼做的。 ====== 很抱歉, 用問題發問與討論問題. 對這行不是那麼熟練, 但分析與合成 的設計方法, 各行各業是很通用的. 1.use-case 顧名思義是 "案例", 案例就是整包的. 2.functional decomposition 是假設功能有原始與基本的成員, 這種 基本成員是基本組成, 被假設成 "不該再被分割", 因此大塊功能可 以被分解成基本成員與其間的連繫關係, 基本成員則是可複製可再 應用. 3.稱為案例, 就表明是特殊狀況(不是通則), 也是會有組成的成員及其 因 "特定"關係 組成的 "特異"功能, 這是從組件往上打包成一團的 思惟, 因為案例可能就不是基本(或基礎)成員, 但反正就是不想再細 分先將就湊合著用. 案例的基本成分是跟要組織成整個功能系統的基 本成員在本質或特性上, 有可能有所不同, 因此, 暫不先強求要由基 本成員組成. 案例的特異功能應該是有特殊不同的成員或異常的連繫 所造成的, 這種特異成份顯然是無法由基礎成份所組成. 實例: 物質由原子組成是中性不帶電的, 這種原子組成的物沒有電磁場 也沒有放射性. 但帶有電荷或移動電子組成的物質, 或是會自動 崩裂的物質則是特異的, 要合成後者, 不能用前者的基本原子組 成. 後者就是案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5.1.146
文章代碼(AID): #177ijhfL (OO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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