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手機致人傷亡回收是最低標準而非誠意十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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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0條:. 「企業經營者於有事實足認其提供之商品或. 服務有危害消費者安全與健康之虞時,應即. 回收該批商品或停止其服務。但企業經營者. 所為必要之處理,足以除去其危害者,不在. 此限。」. 因此,既然三星NOTE7已被證實有爆炸風險,. 又國外已經全面召回檢修更換,台灣即應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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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開一篇,免得被說叫別人亂開大門XD. wuzen說的很有道理,這次三星的案例. 我自己覺得其實是跟iPhone很不同啦. 像是這篇.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225/564474/. 或是這篇.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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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個從6plus跳過來note7的使用者. 我的6plus很不幸的遇到了觸控失靈的問題. (可以去隔壁版a我id 我有發文). 這次跳過來note7 一開始拿到的時候. 過熱當機我是很幸運都沒遇到 只有套索工具. 慢慢畫會沒反應的bug. (但使用機率對我來說幾乎是0所以沒差). 我真心覺得這是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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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個商品的話..有些人標準應該會立即轉彎吧. 其實我真的覺得很妙. 自己敢用就去用我相信沒人會說話. 但是為什麼要勸別人寬容或者替官方護航呢. 本來問題商品回收就是很正常. 甚至退費都應該要接受. 要是換成兩萬多元的電鍋 冷氣. 還是數萬元的高畫質電視 甚至汽車. 只要會爆炸或者引響健康安危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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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三天看到三星粉絲各種理性護航說肯換就不錯了還談什麼退費. 你沒想過三星是一秒鐘幾千萬上下的大公司大企業嗎?. 要是能退貨那三星不就虧死了你不知道三星養活幾百萬個韓國家庭的嗎. 說完不忘補一句反觀蘋果誤觸、htc紫光和索尼Timer當做收尾. 看到這不禁讓我想起多年前三星的優良傳統行銷和洗白. 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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