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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Key_Mou_Pad (鍵盤滑鼠)作者 (jeff)時間19年前 (2006/03/01 19:28),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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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indmoonland (windmoonland)》之銘言: : ※ 引述《jeff218 (jeff)》之銘言: : : 不知道我有沒有誤解,不過我暫且把現在的問題分成兩個 : : 1.團購不應賺錢或賺錢須透明化? : : 2.成為商品就一定必須承擔囤貨的壓力? : : ================================================= : : 1.關於第一個問題我個人的答案是肯定的, : : 這無關對錯,而是字詞定義的問題,團購就是大家一起出錢來買, : : 既然是大家出錢一齊購買,那自然有權利知道所有費用去向, : 既然是大家一起出錢→就推論到→有權利知道所有費用去向? : 這一點我不同意,因為如果是一個人出錢買一個商品,大家就沒有意見,覺得不需 : 要知道所有費用去向,就比如是去商店買東西或在網路上購物。 : 那為什麼變成「大家一起購買」,就可以得出這種推論呢?理由是什麼?是「大家 : 一起」嗎? : 一個人購買?廠商賺多少大家都覺得不用管?那如果一百個人一起買,廠商就應該 : 並且一定要給人管,到底賺多少嗎?今天主購去幫大家收錢,處理事情,他想賺多少, : 其實跟廠商的地位沒有太多差異,只單純因為「大家一起」這種多人購買的理由,就要 : 求公開成本,個人以為理由並不充分。 我想這在邏輯上必須要先說清楚. 不知道風月大認為主購本身是"廠商"還是"消費者"? 如果是廠商,那整個行為就是商品買賣,自然不需報告成本, 只需報價,以"商品"行之. 如果是消費者,那就應該跟大家一起,把費用說清楚.以團購行之. 而這時候,成本其實是廠商的報價,廠商也不會把"真正的成本"告訴你, 這兩個情況很清楚,一點都不混淆 也就是說,主購必須先決定自己要當廠商還是消費者, 不能一邊站在消費者的陣營搖旗吶喊取得信任, 卻還要享受廠商所擁有的權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59.47 ※ 編輯: jeff218 來自: 220.135.59.47 (03/01 19:39)

03/01 20:14, , 1F
推,十分中肯~
03/01 20:14,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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