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倉頡輸入法規則

看板IME (輸入法討論)作者 (台灣獨立建國不必錢嗎?)時間15年前 (2010/03/15 23:51), 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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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有些字無法在 BBS 上打出,所以用文字描述 魯是拆成 弓田火日 而非 "弓火日" 也就是魯不是拆成 "魚" 和 "日" 而是魚的上半部,四點火,跟日 但三個魚成品狀(http://www.unicode.org/cgi-bin/GetUnihanData.pl?codepoint=%E9%B1%BB) ,則拆成 "弓火弓火火" 變成拆成上面一個魚和下面兩個魚,而非魚的上半部,四點火,跟下面兩個魚 類似地還有:三個雷、三個言 是倉頡有特別規定像這種重複字有特別的規則嗎? 但我查了 維基教科書 及 第五代倉頡輸入法手冊 並沒有這樣的規則 是倉三跟倉五的差別?還是微軟倉頡的問題? 還是這幾個字的編碼不合理?或其實是真的有這種規則,只是大家忘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30.32

03/16 15:21, , 1F
「三個魚」上方的「魚」為字首,取其首尾碼「弓火」。下方左側
03/16 15:21, 1F

03/16 15:22, , 2F
之「魚」為次字首,取首尾碼「弓火」。下方右側之「魚」為字身
03/16 15:22, 2F

03/16 15:23, , 3F
只取其尾碼「火」。合起來即為「弓火弓火火」﹝
03/16 15:23, 3F

03/16 15:28, , 4F
「魯」為合型,依次取前三後一碼,即為「弓田火日」。
03/16 15:28, 4F
文章代碼(AID): #1BdbTm97 (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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