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Facebook 板板規 1009 版

看板FacebookBM作者 (西捨媽)時間14年前 (2009/10/09 16:48), 編輯推噓14(14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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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Facebook 看板] 作者: CsirMa (西捨媽) 看板: Facebook 標題: Re: [公告] Facebook 板板規 1009 版 時間: Fri Oct 9 16:47:15 2009 不好意思 .. 我想詢問一個問題.. 對於版規的制定以及發布 是否有審閱期 跟生效期呢.. 例如說..08版跟09版 哪些位置有更改 改了哪些位置.. 是否該給所有facebook 版友審閱過後 再來實施呢? 畢竟facebook版也不是什麼小版面... 像PTT上某些版面的版規制定是由版主群提出 制定 然後在版面上提出 且給予提出意見.. 不然這樣子版規淪為版主的私人刑具這樣總是不好的吧... 且我認為 版規這樣子弄一堆花俏的顏色以及動畫版 並不會比較好閱讀 反而增加使用者的困擾...是否以重點標注顏色即可.. 且..我並不是來戰得..請大家理性討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17.11.28

10/09 16:48,
你有沒有先看清楚板規說不能回公告文?-.-
10/09 16:48

10/09 16:48,
掰...
10/09 16:4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17.11.28

10/09 16:50, , 1F
短時間無法推回來 但是已經留下屍體了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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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規美工還好吧? 這有什麼好講的....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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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實的法律也沒有經過全體民眾討論阿 都是制定者在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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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也開放這個板給大家提供意見 討論板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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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問題 有疑綠 有建議 都可以在這邊發表 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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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說你不可以有這些問題啦 (抖) 造成你誤會很抱歉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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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美工...憲法也可以出精裝本跟平裝本阿 漂亮些不好嗎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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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是否有先審閱公聽得結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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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覺得,單就板規美工部分,我覺得這樣並沒有過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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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工 我沒說不好..我也沒有否認 及抹煞製作這些的辛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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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對於使用者來說 是否"實用"才是最實際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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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一個人肚子餓的時候 他想要一碗飯.你卻給他一窩魚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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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 你對他是很好 但是並沒有滿足到他想要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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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工不是重點..而是版規的制定以及公審公聽得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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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工後 就變不實用了嗎 XD 這似乎不是重點 別跑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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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能說 馬上改了 馬上實施..至少要有審閱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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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一週或者兩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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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 其實美工我也不是當重點=.=...(重點是動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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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操作上的問題,請明確指出平常按什麼按鍵瀏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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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想問哪一板的板規有公審的= =...想累死板主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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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某條板規有意見就直接提出,板規是三個板主共同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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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制定板規 選出板主後 他們的審查就代表眾板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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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立法委員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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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wan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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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踢得版規有審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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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立法委員就愛搞公投... 但不是每個公投都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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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wanted 搜尋版規...該版從2007 開始都有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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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必要搞審閱...除非板規對於現行大部分使用者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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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不是說公投..而是說審閱..跟執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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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正常的發文,很難去擦到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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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版主也有責任去回答修改版規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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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板規的原因都在這個板上和FB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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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不能說 沒有影響..每個版面 版規不同.就不用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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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法律制定及實施都有 公告及生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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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否可以作到在fb版上發個公告置底說 有新版規要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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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板規的修改需要即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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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來此版頁瀏覽 並有問題可以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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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即時性的 應該是用增加.而不是修改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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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應該有比較及對照說 更動哪些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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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 在茫茫版規中 多改一個字 其實鄉民也很難注意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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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記錄明明就有放在板規的最後一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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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華區裡面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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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D 原po都沒看清楚板規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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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樣子不完全吧? 是否我該post 別的範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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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裡不完全...OT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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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3-4 也有歷屆的板規彙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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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你還想要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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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知道我該去吃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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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說 在審定 公開的時候需要有像下面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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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能公審。 兩萬多板都沒這樣做,沒什麼參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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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什麼都要公審,選板主出來幹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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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沒這麼做 不代表不是正確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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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這麼做,也不代表這是具參考性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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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不已經是被人challenge了..如果做的更仔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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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板規本來就是板主的職責所在,如果定板規需要公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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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以減少被抨擊 被抓把柄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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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說公審..應該說 先發行然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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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對板主的公信力的不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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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 17:20, , 59F
問題說最近發生的問題不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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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 17:20, , 60F
我是出於好意 提出 做事方法 能夠減少閒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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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 17:28, , 61F
板規又修訂了,平均1~2個禮拜就修改一次,不是好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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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 17:40, , 62F
對fb板來說當然是好現象 難道要等『ㄅㄧㄚ ㄎㄤ』才修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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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 17:41, , 63F
fb板還很年輕 趁早把規則定嚴謹 沒什麼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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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 20:45, , 64F
我也看不懂CsirMa的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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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 20:45, , 65F
常常修訂總比朝令夕改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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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 20:46, , 66F
常常修訂 至少它的方向是正面的 而不至於擾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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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畫版沒有討論的空間 不喜歡可以改手動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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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審閱期 等你當上版主在這樣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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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你覺得汪梯這樣做很好 但是並不表示FB這樣做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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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已經躍升三大熱門看板 沒有讓你慢慢審閱的空間跟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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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不否認有審閱期是個好的措施 但是不適用FB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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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版規淪為版主的私人刑具 這句話 非常討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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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你沒有這個意思 只是提醒您注意自己言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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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2:00, , 74F
我覺得這次動畫弄這樣比之前好閱讀很多!! 另外板規上都有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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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日期跟修改範圍我認為都至底了看文時應該會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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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2:02, , 76F
給緩衝期只會讓更多游走在邊緣的文章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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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2:07, , 77F
另外我想關於發文分類部份是否能在第一頁就出現一行標題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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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另外註明 屬性分類從第2頁開始 應用程式分類從第13頁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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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AplZmWT (FacebookBM)
文章代碼(AID): #1AplZmWT (FacebookB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