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網購6D的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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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給End的人
: 1. 收到產品的10日內註冊 即多送半年保固...我超過1個月才註冊不知行不行 XD
: 2. 沒有所謂網購試拍爽5天之後退貨這種事,快門數不是0 就不能退
: 3. 簽收當日即檢查外觀及贈品有無異樣,於24小時內反應
: 給想拿來爽的人
: 1. 自備電池,不要增加快門數(比如說拿去錄影),配件都不要動
: 2. 祈禱在退貨之前不會發生人為意外
這個我有經驗,朋友之前做網拍就遇到有客人因為接案需要不想租(事後查名字才知道)
退回來以後檢查快門記錄才知道拍了破3000張
客人一口咬定說購物網站說有七天鑑賞期,於是我就幫忙查了消保法
有關的是這一條
消保法第19條:
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 商品後七日內,退回
商品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 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郵購
或訪問買賣違反前項規定 所為之約定無效。契約經解除者,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間關於
回復 原狀之約定,對於消費者較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規定不利者,無效。
民法第259條第6項:
應返還之物有毀損、滅失,或因其他事由,致不能返還者,應償還其價額。
簡單的說,因為有快門計數器這種東西,所以拍了就是破壞了商品的完整性
(其實代理商是不太接受整新這件事情的,大家以為別人退的貨去哪了)
店家是否有權力可以不接受退貨的?因為當初修正法律的目的是因為電視購物
讓人買了太多用不到的東西造成糾紛,所以訂七天是避免衝動購物,要讓人
有猶豫期,法律裡並不是說鑑賞期,大家現在更延伸成"試用期"
所以 其實現在退貨越來越刁難,或是說明越來越長因為很多人去鑽漏洞
逼的購物網站或是店家要越來越小心
朋友最近遇到有客人買了G7X五天以後按了退貨,理由是功能太多不會用
聽完我也是三條線,竟然為了退貨而承認自己的○○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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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DSLR/M.1419957144.A.B8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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