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新增板規(需填預算+禁止修改式刪文) 置底

看板CodeJob (BBS架站)作者 (母豬教謀神異端審問官1.5)時間7年前 (2017/08/13 16:46), 6年前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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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條 本板為程式設計者和業主雙方的溝通平台 本板供發表與 CodeJob相關之文章,並允許發案 價格由雙方協商為主,發案者需填寫明確預算金額。 未填寫預算首犯刪文+水桶一週 二犯水桶三年 第一條之一 發案者為可供接案方查詢,均禁止刪文 若仍須刪文視為觸犯板規水桶三年,亦禁止使用編輯功能刪文。 若更改篇幅過大或顯然與原始文章差異過大亦水桶三年。 已開有專板或相關性有限之文章,應妥善利用各項資源。 第 二 條 文章、簽名檔或推文禁止包含下述文字或內容:      1.挑釁、侮辱、攻擊性內容(包含惡性批評價格);      2.注音文、火星文或其他難以閱讀之內容;      3.政治言論;      4.與看板無關之廣告文; 5.無酬勞之案件(P幣視為無酬勞); 6.學生專題性質之案件; 7.個人資訊隱私。 第二條之一 發表顯然無關本板之事務且有亂板之狀況 處罰如下: 首犯:水桶一個月 二犯:水桶三年 三犯:水桶十年 第 三 條 發表文章時應選擇適當分類,或複製正確文章範本,      並詳細填寫範本中高亮欄位,若無適當分類應採用 [討論] 或 [分享]。 第 四 條 下列文章應先以站內信給板主審核通過後,始能張貼發表:      1.問卷、調查、訪談或其他類似需求,審核後得自行發表; 第 五 條 自介文章發表後,超過隔年同日始得重新發表。 第 六 條 除符合上述之規定外,所有文章不得重複發表。 第 七 條 使用看板應遵守未列於上方之法律、站方規範與群組規定以及學術網路公約。 第 八 條 罰則:      1.違反 第 一 條 至 第 二 條 者,初犯刪除文章, 累積兩犯視其情節水桶 7天至 30 天,累積三犯則視情節處分60天至 10年水桶(永久水桶);      2.違反 第 三 條 至 第 六 條 者,劣退文章後水桶 14 天至 60 天;      3.違反 第 七 條 者,刪除文章或劣退文章後水桶 7 天至 168天;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odeJob/M.1502613964.A.B12.html ※ 編輯: femlro (114.43.86.142), 08/15/2017 17:48:30 ※ 編輯: femlro (114.42.128.211), 02/03/2018 23:48:08

03/14 21:07, , 1F
未填寫預算首犯刪文+水桶一週
03/14 21:07, 1F
文章代碼(AID): #1Pa17CiI (Code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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