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朋友的接案經驗
看板CodeJob (BBS架站)作者PHP5 (Powered by Zend Engine2)時間18年前 (2007/07/26 05:01)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 0人參與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Flying (花水木)》之銘言:
用你朋友的雇主的話來回你吧
作者 kkkkk12345 (笑傲江湖) 看板 part-time
標題 Re: [地雷] 雇主沒良心!!害我損失ㄧ筆...
時間 Sat Feb 17 17:15:48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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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有無良雇主,是可以公布他的公司名稱的。
被告也不會入罪。因為誹謗罪有排他條款,就是
如果公開資料的人是為了公益而做,就不算誹謗。
既然無良僱主對社會及求職者有害,公布它的
惡行就是為了公益。所以大家勇敢點吧!
多多利用求職網站:
http://yuoo.com.tw/jobmarket/jobmarke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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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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