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NKMUer 警告1次

看板Browsers (瀏覽器)作者時間7年前 (2018/10/17 19:27), 編輯推噓5(6141)
留言48則, 7人參與, 7年前最新討論串1/1
NKMUer 違反板規第2條第3項: 「誹謗、侮辱、挑釁、歧視等攻擊性言論。」 依板規第4條警告1次。 如再違反,將連同本次違規併罰處分。 ┌─────────────────────────────────────┐ │ 文章代碼(AID): #1Rmp2u9g (Browsers) [ptt.cc] [公告] 撤銷 Kamiya 水桶90日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rowsers/M.1539518648.A.26A.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10/16 00:32,
這種社會秩序搗亂者放出來根本就是縱虎歸山
10/16 00:32
======== 瀏覽器板板規已自發布時正式開始生效並執行, 因14日迄今才過數日,或許還有部分板友還不知新規定。 請板友謹慎發言,勿違反板規。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8.91.20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rowsers/M.1539775641.A.5EA.html

10/17 23:49, 7年前 , 1F
現在是怎樣? 版大當起紅衛兵了? 只要不利鄉民K的言論就
10/17 23:49, 1F

10/17 23:49, 7年前 , 2F
算是事實也要被和協?
10/17 23:49, 2F

10/18 00:03, 7年前 , 3F
說人紅衛兵也不是好事喔,某人可議但不代表可以不注意
10/18 00:03, 3F

10/18 00:03, 7年前 , 4F
用詞喔...
10/18 00:03, 4F

10/18 00:04, 7年前 , 5F
很多違反版規的人都是一時衝動就踩線了。
10/18 00:04, 5F

10/18 08:32, 7年前 , 6F
他在Windows版也是攪了一池混水,還成功把被他激怒的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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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08:32, 7年前 , 7F
友送進水桶,本人卻安然無事。現在本板也為了這種人搞得
10/18 08:32, 7F

10/18 08:32, 7年前 , 8F
風聲鶴唳實在是... 會不會以後連說人GENIUS都要進水桶了
10/18 08:32, 8F

10/18 22:09, 7年前 , 9F
同樣的屎事在PTT待久了也看了好幾次,我只能說,會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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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22:09, 7年前 , 10F
激怒而進桶的只能自己再三想想為什麼要忍不住踩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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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22:10, 7年前 , 11F
只要他沒有踩線,沒辦法用板規辦他就算一堆人對他罵髒
10/18 22:10, 11F

10/18 22:10, 7年前 , 12F
話也於事無補,只是讓惹事者可以抓到機會來搞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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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22:12, 7年前 , 13F
看了好幾次惹事者用技術性鬧版卻沒踩線,然後有人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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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22:12, 7年前 , 14F
住回擊而踩線就被檢舉,然後被警告/進桶冷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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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22:13, 7年前 , 15F
對付這種人只能當作沒看到讓惹事者自討沒趣就會走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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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22:13, 7年前 , 16F
越要跟這類人玩,除非你有辦法跟著一起技術性迴避來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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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22:14, 7年前 , 17F
爆對方,不然只是給所有人找麻煩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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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 09:45, 7年前 , 18F
我是覺得我說的話完全沒有誹謗、侮辱、挑釁、歧視啦
10/19 09:45, 18F

10/19 09:45, 7年前 , 19F
真不知道是怎麼認定的
10/19 09:45, 19F

10/19 11:05, 7年前 , 20F
第一砲 嘻嘻
10/19 11:05, 20F

10/19 13:30, 7年前 , 21F
簡單啊,就是一種釣魚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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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 13:32, 7年前 , 22F
禁止他釣魚就可以了,讓他沒得釣,嘻嘻
10/19 13:32, 22F

10/19 19:08, 7年前 , 23F
板規第2條第3項看起來是例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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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01:26, 7年前 , 24F
禁止釣魚很簡單,但是,就如這篇一樣,認定差距就可以
10/20 01:26, 24F

10/20 01:27, 7年前 , 25F
鬧到所有人都不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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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10:25, 7年前 , 26F
我覺得純粹看是從什麼角度來看待一件事情
10/20 10:25, 26F

10/20 10:26, 7年前 , 27F
板主這次的判決只是警告而已,但也可以說建立基準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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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10:27, 7年前 , 28F
以後攻擊性質類似或程度在此之上,板友都可以像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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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10:27, 7年前 , 29F
*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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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10:28, 7年前 , 30F
提出檢舉,然而板主視情況不同,不見得一樣要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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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10:30, 7年前 , 31F
板規第2條第3項禁止一些包括挑釁在內的攻擊性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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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10:34, 7年前 , 32F
板規第3條則補完了可能很大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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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10:36, 7年前 , 33F
依據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刻意製造紛爭是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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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10:37, 7年前 , 34F
同一條規定也將挑釁涵蓋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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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10:43, 7年前 , 35F
Kamiya沒有被罰,可不代表他沒有錯,這是有可能在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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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10:44, 7年前 , 36F
裁量時,審酌被檢舉人過去行為而考量在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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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17:12, 7年前 , 37F
#1Rmp2u9g 其實Kamiya有被罰,只是被撤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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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17:12, 7年前 , 38F
我很確定下次如果有人又做了同樣的事情應該就會被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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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17:12, 7年前 , 39F
因為這次沒有無板規這項漏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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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17:12, 7年前 , 40F
*因為下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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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17:17, 7年前 , 41F
當然,先警告還是直接水桶可能最好要先用版規定好,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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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17:17, 7年前 , 42F
如第一次就警告,再犯就水桶,但我想現在的板規應該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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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17:18, 7年前 , 43F
這樣的規定,所以主要還是要看情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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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20:39, 7年前 , 44F
板主辛苦了,其實縱虎歸山是這樣,那隻虎已在很多山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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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20:40, 7年前 , 45F
而且是各種戰。個人認為那隻虎應該是很閒。牠目前行跡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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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20:42, 7年前 , 46F
一個新北的地方板,也是一虎戰數人,強的咧。BigB什麼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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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20:44, 7年前 , 47F
這隻是虎。相信不會有人要自己對號入座,拿雞排看虎鬥中
10/21 20:44, 47F

12/02 18:13, 7年前 , 48F
該派武松出來打虎了
12/02 18:13, 48F
文章代碼(AID): #1RnnoPNg (Brows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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