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甲骨文 vs. Google Java官司,美最高法院

看板AndroidDev作者 (秋)時間3年前 (2021/04/07 11:27),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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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Tech_Job 看板 #1WR6eoXl ] 作者: qazxc1156892 (QQ) 看板: Tech_Job 標題: [新聞] 甲骨文 vs. Google Java官司,美最高法院 時間: Tue Apr 6 22:03:26 2021 新聞標題: 甲骨文 vs. Google Java官司,美最高法院判決Google勝訴 將近10年的甲骨文控告Google侵權使用Java SE API的官司,本周美國最高法院再度逆轉 了下級法院的判決,做出Google使用Java API並未違法的判決。 這樁官司起於2012年Java持有者甲骨文控告Google在Android中,侵權使用37項Java API 程式碼的「結構、序列和組織」,要求賠償88億美元。後來並提高到200至300億美元。本 周一最高法院以6:2的大法官判決結果,推翻了2018年10月聯邦上訴巡迴法院的判決,認 定Google對Java API屬於合理使用(fair use),並未違反版權法。 最高法院解決爭議的重點放在Google複製API的行為,從法律上是否為合理使用,而非它 複製約1.2萬行的API程式碼是否可獲得版權保護,雖然法院認為API程式碼的確是在版權 保護的範圍內。 根據判決文件,法院論點在於,Google複製的API程式碼本質上和其他(如下指令的)電 腦程式不同,它無法與意念和創意表現切分開來(如API的組織方式,以及Google獨立撰 寫的程式碼),其價值來自開發人員的投入,不抵觸版權法對電腦程式的保護。 其次,Google複製API是為了創造不同運算環境(智慧型手機)的任務系統及建立一個平 臺,屬於「轉化利用」(transformative use),即加速電腦程式的開發,與版權法精神 一致。法院也認為,Google複製的API程式碼為1.15萬行,僅占所有Java API 286萬行程 式碼的0.4%,且Google使用Java SE API的智慧型手機平臺(即Android),並未對Java SE市場產生取代性,也對Java SE持有人具有好處。最後,電腦程式的功能特性,也難以 適用傳統版權概念。 因此最高法院認為,「Google複製Java SE API以重新實作用戶介面,只用了必要的程式 碼,以便用戶(開發人員)將其衍生的才能用於新式、轉化的電腦程式中,是為API的合 理使用。」而且,由於開發人員已投注相當資源來學習Java SE API,限制使用將可能限 制未來新式程式的創意。 Google資深副總裁Kent Walker讚許這項判決,表示最高法院的判決是對消費者、相容性 及電腦科學的勝利,此一決定也從法律面予以釐清,使次世代開發人員更能創造有益於消 費者的新產品和服務。 甲骨文則對此表達不滿。甲骨文法務長Dorian Daley指出,Google平臺已愈來愈大,擁有 更大市場權力,墊高市場進入門檻及抑制競爭。該公司竊取了Java,並花了10年打官司, 這種壟斷者的行為才應是法律主管機關檢視Google商業行為時的重點。 新聞來源: https://reurl.cc/E2LkXg --

12/06 00:22,
太早
12/06 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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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樓雙蛋被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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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人枕頭若無妳 也會孤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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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9.14.67.11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ch_Job/M.1617717810.A.86F.html

04/06 22:06, 3年前 , 1F
花十年打官司 律師事務所賺飽飽
04/06 22:06, 1F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LZN (223.140.152.254 臺灣), 04/07/2021 11:27:40

04/07 12:47, 3年前 , 2F
五樓包莖
04/07 12:47, 2F
文章代碼(AID): #1WRIQjsN (AndroidDe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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