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請問iOS v.s. Android

看板Android (安卓)作者 (鄉民害我不淺......Orz)時間12年前 (2012/02/26 15:55), 編輯推噓4(408)
留言12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9 (看更多)
※ 引述《qwertr (戰士)》之銘言: : 最近想辦智慧型手機,但是有些疑惑,想請問一下目前APP還是IOS比較多&廣嗎? : 雖然說好像有些是ios/android都會出的,似乎很多還是IOS版的會早很多出來, : 另外就是台灣Android market聽說是不能買付費的軟體, : 這樣是不是相對的APP就更少,不知道這2種系統都玩過的用戶可否給些建議 : 謝謝大家~ 繼上一篇說了自己Android的想法之後 這篇跟大家分享一下小弟使用iOS的心得好了 老實說 我本身是個anti-apple......XD 在使用iPad2之前 我對水果的產品是又愛又恨的 愛的是它那讓人一看到就愛上的外型 恨的是iOS和iTunes這套令人匪夷所思的系統和軟體 還有老賈那認為這兩個東西是完美的自以為是的推銷 以及他那龐大的極不理性的粉絲團... 我總是跟別人說我不支持水果的原因是 「我不需要別人來告訴我我需要些什麼」 在入手iPad2之後 我對水果的產品有些許的改觀 可以說我對它們的產品的喜愛程度增加了 可是我對iTunes和iOS討厭的程度也同樣的上升了XD 對於水果的產品而言 我想最大的優勢就在於封閉吧 從系統到硬體全都抓在自己手上 自然整合度會高很多 很多人覺得水果的產品使用起來較為流暢的原因我想不外如是 雖然我個人對於「iOS較穩定」這一點抱持懷疑態度 因為無論是DHD還是iPad 我都在入手一週內把它們用到當機... 但就使用者體驗上 水果的產品使用起來較為流暢倒是真的 光就這一點 水果在市場上就已經大勝了 畢竟真的會仔細的去比較軟硬體的優劣或對於自己的合適度 或是把產品操到極限的人不多 另一方面 也因為平台的整齊畫一(或是該說是唯一) 吸引了大量的程式開發者開發軟體 於是軟體平台快速的茁壯 又吸引更多的軟體開發者投入(在電子學上叫雪崩崩潰XD?) 造就水果現階段在軟體平台上 無論是軟體的質或是量 一時之間難以超越的強大盛況 反觀Android......馬的葉狀師還我付費平台啊!!! 不要跟我說既然刷機了可以用market enabler啊 這是一種感覺的問題 你懂嗎XD! 在軟體銷售平台上 水果真的做的非常的成功 這點我個人有非常深刻的體驗 除了軟體琳瑯滿目之外 也許是開始的早所以也夠成熟 其實他們的付費管道做的也很好 Market的付費與退費流程 老實說已經有點遠目了......Orz 但至少在我的印象裡 如果我15分鐘內不退費 我會有點不知道之後該如何退費 相較於水果的退費機制 通常我購買一個軟體使用個幾天後 如果覺得不順手 我就直接從iTunes的問題回報中說我要退費 說明要退費的原因並送出之後 我還沒超過24小時還沒得到回應的 最誇張的是送出之後三小時內回覆我審理中 六小時內審核通過退費 真不知道是那個莫名其妙的人去跟葉大狀師告御狀說退費困難的...... 而在軟體購買方面 我不知道這是程式開發者的策略還是什麼 apple store上就是充滿了許多低價又好用的軟體 單價較高的軟體也常常會定期折扣甚至限免 加上退費的機制十分方便 一個0.99或1.99鎂的軟體 常常讓人無法克制的就點下去了啊 我統計了一下我半年內花在購買軟體的金額 雖然不算多 但也花了將近60鎂了 實在是太好買XD 再反觀Android market的付費軟體...恩... 老實說我真的不知道它目前發展的如何了......(遠目) 我本來想要繼續寫我對iOS和iTunes的心得與批評的 但熊熊看到原PO想要問的其實是APP方面的問題 所以以上是我對兩個系統在APP方面的一些心得 系統方面的使用體驗 我看又要丟到下一篇了......囧rz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22.156

02/26 16:25, , 1F
推喔!用心
02/26 16:25, 1F

02/26 16:38, , 2F
寫得很不錯 的確買App跟流暢性是優勢!
02/26 16:38, 2F

02/26 17:25, , 3F
好文。離題一下, 個人也跟原PO一樣會一直花錢買軟體
02/26 17:25, 3F

02/26 17:25, , 4F
所以現在Android Market不能買真的讓人很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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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17:27, , 5F
看你寫 iTune 而不是寫 iTunes ,這篇文章就看不下了。
02/26 17:27, 5F

02/26 17:29, , 6F
那就不要看吧 也沒人強迫你是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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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17:37, , 7F
還是建議原po修改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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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17:43, , 8F
我已經在修改啦 只是要從第一篇開始檢查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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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17:44, , 9F
而且看到有人覺得這樣會看不下 我就會想那就讓他看不下吧XD
02/26 17:44, 9F
※ 編輯: He 來自: 123.193.22.156 (02/26 17:46)

02/26 19:24, , 10F
好文!
02/26 19:24, 10F

02/27 04:48, , 11F
名字的重要性不需要重複,如果把你的名字少寫或多寫
02/27 04:48, 11F

02/27 04:50, , 12F
如 hel,那根本就不用討論下去了。另,我很討厭用 iTunes
02/27 04:50, 12F
文章代碼(AID): #1FIULZxf (Andro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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