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類別的方法中為何可以建立本身類別的物件?
由於太久沒寫程式 [毆飛]
我今天才想到為甚麼我覺得這篇文章... 沒太大意義
當然,我不是說這篇講的不好 or 不對
基礎絕對重要(當年學 LMC,我熟練的不得了 [誤])
只是這篇,至少沒辦法解答當年的我的困惑
※ 引述《brianhsu (墳墓)》之銘言:
: 為什麼下面的程式裡,Node 明明還沒定義完,裡頭卻又出現另一
: Node 呢?
: 1 class Node {
: 2 private Node next;
: 3 }
對於初學者而言,其實他搞不懂為甚麼這個會錯
void foo(){
Node x = y;
Node y = new Node();
}
但是 Node 的 class 內容卻莫名其妙會過
按照下面引言的說法
x 是一個記憶體位置、到最後會指到一個應該也是 Node 的東西上頭
反正我在使用 x 之前還是宣告 y 了阿...
而且,不是說好不提... ㄜ... 錯了...
不是說好不先宣告好就會死翹翹的嗎? <囧>
請注意,這是新手可能會出現的想法
請不要說這兩例子差很多、一個是 assign 一個沒有
要是新手分辨的出來也不叫新手了
是的,這是我當年的想法,現在終於想起來了 [核爆]
: 這不就很明顯了嗎?private Node next,說的是『next 是一個記
: 憶體位置,而且這個記憶體位置應該要指到一個長得像 Node 的物
: 件』。
我的論點是,要解釋這些問題
得從 compiler 的角度開始
講這些程式碼怎麼 parse、怎麼建表 blahblah
有必要的話再往下講到底層
直接要以底層的講法來解釋...
我只能說,以我的智商
當年的我,大概只會更困惑...... Orz
一點想法分享,沒有批評對錯的意思
有長篇大論而且不是發問文,就很感動了 T__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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