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win xp又改囉wga了
※ 引述《jeremy168@kkcity.com.tw ( )》之銘言:
> ※ 引述《maniaque.bbs@bbs.csie.nctu.edu.tw (沼田 俊)》之銘言:
> > 真是有趣. 你管別人買不買正版?
> 反之一樣管人家用盜版,說別人有趣不是都一樣
那你上來哭天喊地幹嘛? 欠人唸? 還是要凸顯自己的無能??
> > 你自己管好自己就行了,自己都管不好,哪有啥資格去管別人??
> 只是他說用正版就代表他都合法啊,搞不好買一套灌好幾台也合法
那也是他家的事情呀! 你要是要這樣凹,你怎不乾脆也打電話給客服,
說你是正版使用者,要來靠背比爾蓋茲
> > 你相信別人有用? 所以你用的理直氣壯? 這不就是那些藝人被狗仔逮到
> > 劈腿偷情時,或者是闖紅燈被警察攔下時,最常用的藉口?
> > 買正版來用不爽,至少可以打電話去靠背比爾蓋茲,對方客服也只能 LP 夾著
> > 說對不起,因為花錢的消費者最大.
> 就你說的買正版靠貝客服比侕蓋茲也聽不到看不到,花錢不見得鳥你
連一毛花都沒花,沒資格談這個問題.
> > 盜版呢? 你用偷來的東西,如何光明正大幹醮生產者? 沒資格呀沒資格!
> > 沒有人拜託你去用 Windows ,因為你不用,對微軟沒有損失,你用了,就是
> > 對微軟員工造成損失.
> 你何時看微軟賠錢的....
奇怪了,別人賺一百億,所以你理所當然的偷他五千,不算偷??
等你去修改刑法,把這條加上去,說誰年收入多少以上,就必須開放多少金額
來讓歹徒合法偷/搶/勒索/綁票.
> > 金無聊,這年頭大聲的就贏歐?? 小偷強盜也可以說政府也在搶錢,所以他
> > 偷東西或者是搶劫有理??
> 就是沒辦法服眾當然有負面聲音.....
無能就說一聲啦! 當肉腳又不是很丟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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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 交大資工鳳凰城資訊站 <bbs.csie.nctu.edu.tw>
◆ From: 59-104-139-31.adsl.dynamic.seed.net.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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