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建議] 版主回應時間應縮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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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fservice (無殼一族)時間9年前 (2015/09/22 23:5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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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於手機板上發文,. 因用手機而導致標題失誤的問題被水桶三天,. 依規定於本板提出申訴,. 但板上給板主回應時間為72小時(剛好三天),. 本人犯錯在先,這點確實不對,. 在此也先致上歉意!. 但是考量並無惡意詆毀任何人事物,. 為何不能給予警告或修改標題的時間而直接宣判水桶三天呢??. 若板主拖
(還有96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onorguard06 (時間寶貴)時間9年前 (2015/09/30 23:1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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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對於板主或小組長管理之建議. 第二十五條(得提出建議事項之範圍). 使用者對於板主或小組長關於下列事項之管理,得依本規則提出建議:. 一、板規或群組規範之內容。. 二、精華區及進板畫面之編輯。. 三、其他影響一般使用者之看板使用權利者。. 第二十六條(提出之對象及看板). 對於板主之建議,於
(還有331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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