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mobilesales版主判決疑義
※ [本文轉錄自 peterdoggood 信箱]
作者: Samuellu (JF)
標題: Re: 水桶判決疑議
時間: Sun Jul 11 09:06:14 2021
板規已明訂,交易文章必須附上實體物品圖片
您確實未附,已違規,依照板規4-4執行。
不再回覆此問題。
※ 引述《peterdoggood (TTL)》之銘言:
: ※ 引述《Samuellu (JF)》之銘言:
: : 四、板務相關處罰:
: : 1.標題及內文
: : a.未依照格式發文→水桶1個月。(自2020/6/28加重實施,#1UaUJwRr)
: : b.無關本版→水桶12個月+退文。(#1UeL2D7e)
: : 2.推文(自2018.7起實施)
: : 刪除推文→水桶3個月(惡意推文、散佈個資除外,認定由板主認定)。
: : 惡意推文→水桶3個月(認定由板主認定)。
: : 3.交易文章清空(自2018.7起實施)
: : a.標題(無法辨識售品)→水桶3個月。
: : b.價格(無法辨識徵/售價、物品)→水桶3個月。
: : 4.交易物品未附實品圖→水桶6個月(自2020/12/01 開始實施)
: : 4.a 我續約你購機,需取得行動裝置並依上述版規發文。
: : 4.b 至少需附行動裝置正面及背面(未拆封機至少需附上詳細資訊盒裝面)
: : ?但是我本來就在徵求有沒有人能ㄧ起湊單來購買,我根本不知道對方想買什麼,這樣我
: : 要如何附圖?
: : 向都沒有就水桶6個月,這樣我都不知道該說什麼了。
: 你好,版規我早就看過了,請不要複製貼上來回答我。
: 我想問的是,我不知道對方要買哪一支手機,我該如何附上商品資訊?還是你的意思是說我不能發文做這種邀約?一定要自己去弄來一隻手機然後用賣的方式才可以?
: 如果是這樣,那為什麼這種文章其他人可以發文?我的文章格式跟別人應該一樣呀?我錯在哪裡或是該如何修改請具體回覆,謝謝。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3.104.144 (臺灣)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peterdoggood (114.46.168.34 臺灣), 07/11/2021 21:48:01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Sub_DigiTech 近期熱門文章
PTT數位生活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