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MobileComm板主判決不公且逃避公開說明

看板Sub_DigiTech作者 (已哭已哭呦)時間3年前 (2021/07/09 13:56), 3年前編輯推噓-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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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手機板現任代理板主,已哭。 首先,針對su960203板友並未將完整信件溝通過程附上 並恣意曲解內容表達遺憾與不滿。 1. 在該板友附的證據4信件裡,我明明已經解釋1-A-3的判處機制 1-A-3 關於30字條款 您可以翻閱過往水桶,歷來凡是未達繁體中文30字 或 無30 字繁體中文心得,都是水桶30日。 且該板友援引的其他文章,也明顯誤導事實 #1Wk9BFSD (MobileComm)#1Wddqyxv (MobileComm) 該文明明就寫了日記文30d 該文是大家文30d 判處刪除的 #1Wddqyxv (MobileComm)#1WuLJ6iU (MobileComm) 皆非 因未達繁體中文30字心得或 內文無繁體中文30字 才刪除 且我亦在信件內告知 討論點薄弱文,一般這種文章會視況刪文或水桶。 2. 本板 1-A-3 繁體中文30字 水桶硬規範早實施許久,RG5678、han999前板主皆以此判處 從2020/3/18的 #1UTA7E4u (MobileComm) 到 2020/11/11 #1Vg_q6GD (MobileComm)都可看到 3. 該板友說我有不誠實的問題 過程中有詢問除了刪文外有無其他處罰(如退文)版主說沒有 結果又水桶 有不誠實的問題 根本就是胡說八道,你一開始被刪文先是妄加揣測板主刪文是認定你消息是假的 你說我是假的 who knows? (證5) 接下來你明明是明確問我會不會退文 (如該板友提供之證2) 我回覆你說不會(證6) 何來推論至除了刪文外有沒有其他除罰? 4. 1-A-3的判處標準針對不同的狀況從刪文到水桶,本來就屬於板主的裁量權,為何今 天被水桶就說沒有裁量,且該板友說被其他刪除的文 非常多無意義的贅字填滿30字 按照他的說法,如果我判處水桶,屆時是否又可以說我判決不一。 請小組長明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204.7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DigiTech/M.1625810203.A.E37.html ※ 編輯: sbc857391 (1.162.204.75 臺灣), 07/09/2021 14:31:11

07/10 10:39, 3年前 , 1F
通篇謊言跟誤導 我已經回文
07/10 10:39, 1F

07/10 10:41, 3年前 , 2F
沒看過版主這麼會說謊的
07/10 10:41, 2F

07/25 20:09, , 3F
官官相護
07/25 20:09, 3F
文章代碼(AID): #1Wv-KRut (Sub_DigiTe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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