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1VBjtCkw (MobileComm) RG5678 惡意針對
k: : 當初我檢舉一堆人惡意點名挑釁的,結果還說點名OK。
:
: 造謠? 我並沒有在公告文說點名ok阿..
A.
我的檢舉文:
https://www.ptt.cc/bbs/MobilePicket/M.1584781479.A.93D.html
你的公告文 作者RG5678 (MCX):
https://www.ptt.cc/bbs/MobileComm/M.1585229941.A.005.html
推 MBAR : 摳塔:一生監督你一人 01/23 10:16
→ MBAR : 原來dome還活著只是不敢回文而已,那我就安心了 02/26 22:15
推 MBAR : 協尋dome,是哭暈在廁所了嗎 02/26 13:52
→ MBAR : dome怎麼就這樣不見了,我好擔心:( 02/26 22:10
推 MBAR: 協尋臉腫成10倍大的kouta 02/01 08:38
以上檢舉包含多次點名及嚴重挑釁人臉腫十倍大,
請問你的公告文有因為他挑釁水桶他兩個月嗎?
還是你覺得指名說人臉腫成十倍大是OK的?但沒指名ID說崩潰不行?
沒有,你只給他一個提多次X粉的警告!
板上一堆人點名我不是一兩次了,還有人說一堆人身攻擊的用語,
你還提醒他們不要亂叫哭塔就好,不然就都判 FINE 沒有侮辱沒有挑釁?
你是提醒後還假裝沒看到?還是放任他們點名、瀆職板務不執行?
你這還沒有點名不OK?
整天只會說人造謠,先說先贏嗎?
你自己執行板務就是不公正不公平,
到底你看到他們一直點名還不判3b4,只叫他們別叫哭塔是什麼理由?
B.
來看這篇精美的檢舉判決文:
https://www.ptt.cc/bbs/MobilePicket/M.1584474510.A.145.html
作者RG5678 (MCX)
https://www.ptt.cc/bbs/MobileComm/M.1585394907.A.128.html
3-b-4 警告一次
補充說明,講哭x屬於3-B-1 ,但是整體推文以判3-b-4為主
1ULnVMMw (MobileComm) [新聞] iPhone 要被歐盟強迫換成 USB-C?官方方
推 AJizzInPants: 你們壞壞 哭塔好不容易想到的點子又被打槍 02/27 09:28
文章代碼(AID): #1US3_anm [新聞] 勒索病毒現身大賺「疫情財」!不讓手機
→ AJizzInPants: 猜猜下面會不會出現哭塔開酸? 03/17 11:25
3b4 是水桶兩個月,你給他警告一次是什麼自創的判決?
是不是因為他罵的是我,你看了開心,所以就給他放水?
C.
這篇判決呢?
為什麼是3-b-1 警告 + 3-b-1 警告,
為什麼他的3-b-1 有警告?
他說:某o到處刷存在感,深怕別人不知道你的愚蠢
為什麼是3-b-1 警告到後面累加?
然後我的是直接兩個月水桶?
作者RG5678 (MCX) 時間Mon Apr 13 23:48:46 2020
https://www.ptt.cc/bbs/MobileComm/M.1586792930.A.E7B.html
作者RG5678 (MCX) 時間Sun Apr 5 16:37:02 2020
https://www.ptt.cc/bbs/MobileComm/M.1586075826.A.713.html
→ Annex: 那種貨色真的越看越可憐...現實一定是沒工作沒朋友 03/14 19:01
→ Annex: 的可撥肥宅,先幫QQ
3-b-1 警告
文章代碼(AID): #1UIelzmX [新聞] 30%抽成費太兇猛!YouTube TV不再支援蘋
→ Annex: 某o到處刷存在感,深怕別人不知道你的愚蠢 XD. 02/18 16:11
--待審查
更新 3-B-1 警告,累計警告*2=2M
你要解釋這幾個判決的原因嗎?
還是又要擺爛放大絕不負責,直接要給 Sub_DigiTech 判決?
: 過往判決僅能當作參考,不能當作判決依據 (對板主方而言)
: 反之,一樣道理
: 板主擁有最終裁決權,每個板主的判定也會略有差異
:
: 如果今天有人來申訴,我給小組長的答案是 因為以前這樣判,所以我也這樣做
: 你覺得小組長會接受嗎?
: 如果這樣做,就代表板主方根本沒有自己的想法
是啊,但你是在你在位期間依照你自己的喜好給不公平的判決啊,
你為何還沒解釋講五毛的逞罰輕、有些人侮辱挑釁頂多給警告?
現在我就是在說你自己給的判決標準不一不公正,
放任一堆點名我的人繼續在板上叫囂、看到也不公告警告,
也沒有水桶他們,我連ID或暱稱都沒有打出來,就直接水桶,
甚至為了找理由還說是地圖炮,
你要是真的那麼公正,理由就不會變來變去!
少在那裡學一堆板友說什麼我造謠,又想用這條來惡意水桶我,
你一直在信裡說什麼你公正、你對我沒意見,
但你給的一堆判決都無視板規的罰則,自創有些人警告,有些人直接桶,
那板規寫的兩個月是裝飾的嗎?
檢舉板的永桶也是,你自己超出板規自己解釋給永桶,
沒有依據就應該之後修正且不能在修正前沒依據就亂判決,
不然兩個板的板規罰則寫在那裡做什麼的?
你開心就給警告,你心情不好的就直接水桶?
不依照板規的罰則處理板務,這叫公平?
被質疑就永桶我、處處針對找理由水桶我,這叫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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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3.14.17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DigiTech/M.1599068050.A.56E.html
※ 編輯: kouta (220.133.14.178 臺灣), 09/03/2020 02:3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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