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證據](RG5678) Re: #1V7RGOhK (MobilePicket) [公告] 水桶改判

看板Sub_DigiTech作者 (F.U.)時間4年前 (2020/09/02 03:2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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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kouta 信箱] 作者: kouta (F.U.) 標題: Re: #1V7RGOhK (MobilePicket) [公告] 水桶改判 時間: Sun Aug 9 06:32:28 2020 ※ 引述《RG5678 (MCX)》之銘言: : ※ 引述《kouta (F.U.)》之銘言: : : #1V7RGOhK (MobilePicket) [公告] 水桶改判 : : 執行 水桶 3538天 : : 解釋如下 : : 1. 已結案文章重複檢舉達3篇,4-6達標,不得同一內容重複發文 : : 2. 板主結案後,並無來信詢問板主相關推文的問題,且無新事證可以翻案 : : 3. 4/2檢舉文並無打出違反哪一條板規,數量達3篇 : : 請問板規內“嚴重”者的標準為何? : 一篇以上就算嚴重鬧板 : : 檢舉內容,因舉例案件用來質疑板主公正性,而有重複三篇就算嚴重鬧版嗎? : : 還是 RG5678 不順眼要解決的人就算嚴重鬧版? : 你確實觸犯重複檢舉條款,無關私人恩怨,再來,我跟你一點仇恨都沒有 : 公事公辦 : : 你們板規寫的“嚴重”,是板主自由心證嗎? : 重複檢舉3篇 有達到嚴重 : : 難道該檢舉文章內都無人違反板規?板主都沒有判決不公的地方? : 判決不公部分你已經另外檢舉了,判決文也下來了 : 請勿把 檢舉/申訴 混為一談 : 依據:#1UYVC-lD (Sub_DigiTech),退回重審 : 我已在7/28水桶文補上判決 : : RG5678 甚至直接不解決該文章內,應該同我標準被判違反板規的人, : : 該檢舉文中內容,皆是因為以 RG5678 於多篇水桶文中, : : 依我”結果無違反板規“的推文為標準,提出板主重新檢視之故才發出, : 你沒有提出新事證來翻案啊,你應該先站內信詢問我為何未達標,而不是重複檢舉 : 然而我收到你的站內信,都是詢問 你被判警告/以及1-A-15 /3-A-1 的標準 : 沒有一封是針對 3/18 檢舉文內違反板規卻沒有水桶來詢問 : 顯然你沒有提出新的事證 : 依我”結果無違反板規“的推文為標準(? 哪裡,請找給我 : 舉例何謂新事證: : 3/28檢舉 推 RG5678: 一堆窮人 : 假設4/01 水桶文未列出 : 4/03 推 RG5679 : 好多窮人 : 4/05 水桶文判 3-B-1 2M : 因為4/05 水桶 出現文新事證,而重複檢舉 3/28的推文,這個情況就不會收到板規限制 : : 故不應被 RG5678 利用重複檢舉之條文而過度利用來懲罰, : 這次判決原因都打在新的水桶文中了 : https://www.ptt.cc/bbs/MobilePicket/M.1595782168.A.AD4.html : 解釋如下 : 1. 已結案文章重複檢舉達3篇,4-6達標,不得同一內容重複發文 : 2. 板主結案後,並無來信詢問板主相關推文的問題,且無新事證可以翻案 : 3. 4/2檢舉文並無打出違反哪一條板規,數量達3篇 : : 且與 RG5678 於 MobileComm 中也有討論他的警告”標準“,非無去信詢問, : : 因為他的標準有所”變動“,故我提出他判決 FINE 的推文, : : 也應該“重新檢視”,來“認證”RG5678 的不公平之處。 : : 而第3點中,檢舉文內許多篇連在一起,都是“共同檢舉其違反之板規條文”。 : : 此信發給 Honorguard06、RG5678、a3225737。 : : 一、MobilePicket 為 MobileComm 之附屬檢舉、板務板,乃為使用者針對 MobileComm : :   看板表達意見之重要管道,對於發言資格之限制上,應多加斟酌。 : : 二、申訴人之言詞雖過於嚴厲,但仍屬正常行使權力之範圍,不應視同鬧板,請板主重新 : :   審視。 : 按照組物判決,不因把紅紫註解 拿來當作失控發文而水桶,且當時4-3舉證不足(退回重審 : 有補齊資料再審判) : 所以撤銷4-5 條文 : 但申訴人違規事實依舊存在,所以水桶情形不變 不是啊,你板規根本沒寫什麼三篇就是嚴重鬧板, 而且我是一篇文章裡有三則, 並且是因為你因私人恩怨拿來對付我的公告標準過低, 太明顯是故意濫權來判決我,我才拿更嚴重的來請你重新檢視, 而且為了要讓大家知道你因為恩怨亂判決, 才不是用私信、而是用發文的方式,讓大家都能看見, 我在那些公告文下面也有質疑你了,我還需要另外寄信給你嗎? 結果今天你又用「崩潰」來水桶我兩個月, 你能提供之前的相關案例嗎?我看有些人頂多還只是警告呢, 結果你就馬上判我兩個月,然後一直說你公平沒有恩怨, 太假了吧,根本無視板規跟過往判例, 你板主真的當得很公正很棒, 不過我講這些也沒用,因為你就是為了恩怨來解決我, 所以我再怎麼申訴、檢舉你都沒有用。 此信轉寄 Honorguard06、a322573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3.14.178 (臺灣)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kouta (220.133.14.178 臺灣), 09/02/2020 03:26:34
文章代碼(AID): #1VJg1hzR (Sub_DigiTe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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