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申訴檢舉標準流程(SOP)修正

看板Sub_DigiTech作者 (時間寶貴)時間7年前 (2018/02/11 21:42), 7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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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規定 三、申訴、檢舉流程   (6)請於提出申訴(檢舉)後,通知被申訴、檢舉之板主至本板回應,      並將通知信件留存備份並轉錄至本看板。除請假或不可抗力之因素外,      板主應於寄信後 72 小時內至本看板提出相關說明。若無提出,則本組      僅依照檢舉(申訴)人所提供之證據進行判斷,不再另外進行調查。 修正為   (6)小組長確定成案後,將通告板主至本板回應,除請假或不可抗力之因素外,      板主應於小組長寄信後 72 小時內至本看板提出相關說明。若無提出,      則本組僅依照檢舉(申訴)人所提供之證據進行判斷,不再另外進行調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15.13.19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DigiTech/M.1518356537.A.969.html ※ 編輯: Honorguard06 (59.115.13.194), 02/11/2018 21:47:43
文章代碼(AID): #1QW4Wvbf (Sub_DigiTe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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