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kblover板主水桶不當

看板Sub_DigiTech作者 (OKGO)時間10年前 (2014/09/29 19:21), 10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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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檢舉人:OKGO 2. 被檢舉人/看板:MobileComm MobilePicket 3. 被檢舉看板所屬群組 :Sub_DigiTech 4. 檢舉事由:kblover板主兩則水桶裁決不當 #1KAJDjbI (MobileComm) #1KAJFXPr (MobilePicket) 通訊板裁決 kblover板主的裁決未審酌違規情形的背景、善意/惡意 不分情形輕重,亦未加以警告,逕以一年水桶相罰。 參酌板主公告的其他裁決,顯然過重與失當。 通訊檢舉板裁決 基於不當之板規板規,所為裁決當然不適法。 且同未審酌違規情形的背景、善意/惡意 不分情形輕重,亦未加以警告,逕以一個月水桶相罰。 顯然過重與失當。 兩則水桶裁決,應無違反規板之情形;縱有誤失,誤違板規, 亦不應該承受如此之受的罰責,讓有心協助檢舉違規的板友灰心, 使板友人人噤聲,檢舉有過無功,惩罰比其他 違反板規人身攻擊、引戰的板友還重,觀諸其他板友 違規僅僅是「警告」、「水桶一個月」等等 kb板主裁罰,顯然輕重失衡歐。 5. 舉證 (如有需要): 與Kb板主、H板主進行溝通的過程證據如下: 標題 Re: Mobilecomm及Mobilepicket水桶公告的申訴先行程序 時間 Mon Sep 29 19:13:58 2014 ─────────────────────────────────────── ※ 引述《OKGO (OKGO)》之銘言: : 板主你好,已收到你在mobilecomm和mobilepicket板的兩則水桶通知 : 我對於判決有所異見,但按於組務板的規定,申訴須先向板主聯繫, : 故特寄此函向你通知,以利進利爾後的組務板申訴程序。 : 另外就你所作裁決及罰期,我基於下列理由申訴及再爭執, : 請你參酌: : 一、關於mobilecomm板,[討論]手機板風的惡化,反串盛行與板主管理 一文, : 我有事先閱讀板規五,針對板規文字 : 五、板務 : A.要檢舉違規,或是對板規內容有建議,可至MobilePicket「手機通訊檢舉板」。對判 :  不服則可依站規與組務規定申訴。在板上討論板規與判決者,劣退與水桶處分。 : 文字明示禁止檢舉違規、板規內容建議。但通觀我的文章內容,既非意在檢舉、亦非 : 板規之建議,而係就板上最近風氣及版主管理而作討論。 : 但因我個人亦擔心板規解讀有誤,故在文內明揭「如果有違反板規之處,請板友們告知 : 將立即刪除」, : 而後PTTOnline板主來知提醒有違板規之虞,我立即刪文。 : 針對此情形, : 第一我文章內容根本無違於板規5a或說涉及「板務」究為何意之解釋,板規文字模糊 讓人無所適從,隨板主解釋寬嚴,只要板主有心從嚴解釋,板友則輕易入罪, 我認為文章無涉於板務 無違板規情形,不知為何板主可逕將「板務」二字 : 擴大解釋,無限上綱。 : 其次我無違反板規犯意,板規就「板務」定義不明, P板主來問告知有違反板規之虞,我立即刪文(從發文到告知有違板規之虞,時間僅約半小時)。 如果我有意違反板規,何必立即自刪文? : 綜上以觀,不知道Kb板主的裁罰及罰期之重,是否合理正當? 這是百分之百的討論版務 本人有請pttonline對你刪文水桶 至於你自刪 並不代表沒有違規 PTTOnline告訴我他當時在忙 本人當時也在工作無法上ptt水桶 這是違反版規 毫無疑問 至於罰期已有判例 https://www.ptt.cc/bbs/MobileComm/M.1406342992.A.6FD.html 由於你自刪 所以本人並不申請補劣退 : 二、針對Mobilepicket板水桶案 : 確有違反 : 六、[建議]類文章,一人一天限發一篇,以"前一篇發文時間24小時內"為標準, : 違者水桶一個月,累犯加重為水桶1年與劣退。 : [檢舉]類文章,一人一天限發三篇,標準同上, : 請盡量集中於一篇檢舉,亦可用大E修改內容,違者處份同上。 : 但就違反情形我要加以說明,除了一篇是同一文章內的違規檢舉,其他都是不同篇的 : 違規情形,我是基於板主方便閱讀而分別發文檢舉。 : 此外針對違規六的規定,根本違反治板精神及檢舉的本意 : 限制板友的言論自由、發文自由,自應該基於比例原則, : 板規六限制一人一天限發三篇,本意應在禁止板友濫用檢舉、亂板。 : 就此板規的立規目的是否合乎比例原則原則,分析如下: : 適當性:有助於維護秩序○ : 必要性:是否是所有維護秩序的手段中侵害板友發言權的最小侵害手段? X : 如果要維護秩序,自可在板規中就亂板、刻意/惡意違規的情形加設處罰規定, : 而非一律禁止發超過三篇檢舉文,限制檢舉數量,檢舉者本意在協助板主發現 違規, : 輔助板主時間有限、力有未逮,本該加以鼓勵,而非將檢舉者的熱誠視為 : 一種麻煩,板主失職,板風日壞,違規情形日多,板主不加以處置, : 反怪罪於檢舉者檢舉太多,故有違必要性原則。 : 狹義比例性:限制發言的手段造成的侵害是否大於維護板上秩序的立規目的、顯示均衡 : 限制板友不得檢舉過多,造成人心冷漠,心寒檢舉板上違規反受處罰, : 造成板友人人噤聲,一切取決於板主個人主觀喜好,板上風晅受處罰, : 造成板友人人噤聲,一切取決於板主個人主觀喜好,板上風氣日壞, : 板友人人人人噤聲,一切取決於板主個人主觀喜好,板上風氣日壞, : 板友人人皆有所言,板主責無旁貸,限制檢舉數量本可另用惩罰亂板的 : 的規定處理,而非有檢舉超量則一律處罰,如此僅會造成板友人心背離。 : 基於以上理由,請板主參酌,就水桶處罰重新論斷。如板主堅持同一裁決, : 那我將向小組長進行申訴。 超量發文 毫無申訴之理 公告寫明 請善用大寫E修文 非常明確 理由駁回 =================== 以上 若由疑問 請上訴 ------------------------------------------------------------------------------ ─────────────────────────────────────── ※ 引述《OKGO (OKGO)》之銘言: : 謝謝板主回覆。 : 感謝你近來管板辛勞。 : ※ 引述《kblover (聖貓天使)》之銘言: : : 這是百分之百的討論版務 : : 本人有請pttonline對你刪文水桶 : : 至於你自刪 並不代表沒有違規 : : PTTOnline告訴我他當時在忙 本人當時也在工作無法上ptt水桶 : : 這是違反版規 毫無疑問 : : 至於罰期已有判例 : : https://www.ptt.cc/bbs/MobileComm/M.1406342992.A.6FD.html : : 由於你自刪 所以本人並不申請補劣退 : : 超量發文 毫無申訴之理 : : 公告寫明 請善用大寫E修文 非常明確 : : 理由駁回 : : =================== : : 以上 若由疑問 請上訴 由於您態度良好,若你保證之後會看好版規再行推發文,可以減免手機版水桶至三個月, 檢舉版半個月,若有意就請回信。當然如果減免後違規過頭,水桶是加倍喔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2.24.245 ------------------------------------------------------------------------------ Kb板主再我申訴之後的第二封信封,要我認罪違反板規則減免水桶處罰, 但我並未回信,因為基於前述的理由,我自認並不違反板規且無故意, 所以特別在組務板申訴水桶判決。 ---------------------------------------------------------------------------- 作者 Honorguard06 (震撼視界) 標題 Re: Mobilecomm及Mobilepicket水桶公告的申訴 時間 Mon Sep 29 23:34:06 2014 ─────────────────────────────────────── 規定是向原處分板主申訴 不過你送LoLo大概也是輸,你只能寄望上訴到ganbaday群組長了 惡法也是法,不過能處理這條規定的不是板主,就請您多多奮鬥了 ※ 引述《OKGO (OKGO)》之銘言: : 板主你好, : 今日收到kb板主在mobilecomm和mobilepicket板的兩則水桶通知 : 我對於判決有所異見,但按於組務板的規定,申訴須先向板主聯繫, : 故特寄此函向您通知,請問此裁決是否為板主群的一致意見? : 請容我說明,請板主群再為斟酌 : 進行此通知,以利進行爾後的組務板申訴程序。 : 另外就你所作裁決及罰期,我基於下列理由申訴及再爭執, : 請你參酌: : 一、關於mobilecomm板,[討論]手機板風的惡化,反串盛行與板主管理 一文, : 我有事先閱讀板規五,針對板規文字 : 五、板務 : A.要檢舉違規,或是對板規內容有建議,可至MobilePicket「手機通訊檢舉板」。對判 :  不服則可依站規與組務規定申訴。在板上討論板規與判決者,劣退與水桶處分。 : 文字明示禁止檢舉違規、板規內容建議。但通觀我的文章內容,既非意在檢舉、亦非 : 板規之建議,而係就板上最近風氣及版主管理而作討論。 : 但因我個人亦擔心板規解讀有誤,故在文內明揭「如果有違反板規之處,請板友們告知 : 將立即刪除」, : 而後PTTOnline板主來知提醒有違板規之虞,我立即刪文。 : 針對此情形, : 第一我文章內容根本無違於板規5a,無違板規情形,不知為何板主可逕將「板務」二字 : 擴大解釋,無限上綱。 : 第二我無違反板規犯意,P板主來問告知有違反板規之虞,我立即刪文。 : 縱上以觀,不知道Kb板主的裁罰及罰期之重,是否合理正當? : 二、針對Mobilepicket板水桶案 : 確有違反 : 六、[建議]類文章,一人一天限發一篇,以"前一篇發文時間24小時內"為標準, : 違者水桶一個月,累犯加重為水桶1年與劣退。 : [檢舉]類文章,一人一天限發三篇,標準同上, : 請盡量集中於一篇檢舉,亦可用大E修改內容,違者處份同上。 : 但就違反情形我要加以說明,除了一篇是同一文章內的違規檢舉,其他都是不同篇的 : 違規情形,我是基於板主方便閱讀而分別發文檢舉。 : 此外針對違規六的規定,根本違反治板精神及檢舉的本意 : 限制板友的言論自由、發文自由,自應該基於比例原則, : 板規六限制一人一天限發三篇,本意應在禁止板友濫用檢舉、亂板。 : 就此板規的立規目的是否合乎比例原則原則,分析如下: : 適當性:有助於維護秩序○ : 必要性:是否是所有維護秩序的手段中侵害板友發言權的最小侵害手段? X : 如果要維護秩序,自可在板規中就亂板、刻意/惡意違規的情形加設處罰規定, : 輔助板主時間有限、力有未逮,本該加以鼓勵,而非將檢舉者的熱誠視為 : 一種麻煩,板主失職,板風日壞,違規情形日多,板主不加以處置, : 反怪罪於檢舉者檢舉太多,故有違必要性原則。 : 狹義比例性:限制發言的手段造成的侵害是否大於維護板上秩序的立規目的、顯示均衡 : 限制板友不得檢舉過多,造成人心冷漠,心寒檢舉板上違規反受處罰, : 造成板友人人噤聲,一切取決於板主個人主觀喜好,板上風氣日壞, : 板友人人皆有所言,板主責無旁貸,限制檢舉數量本可另用惩罰亂板的 : 的規定處理,而非有檢舉超量則一律處罰,如此僅會造成板友人心背離。 : 綜合以上,板規六顯示違反比例原則,限制板友發言檢舉權過當,應重新修訂。 : 基於以上理由,請板主參酌,就水桶處罰重新論斷。如板主堅持同一裁決, : 那我將向小組長進行申訴。 -- 預購不到,怎麼不多預購幾間店?熱門預購就是這樣呀!啊,你沒預購過對吧?—首席 Zen 不要問華碩給了你什麼好處,請想想你為華碩付出了什麼?-淹水一哥 怪哉,熱賣那麼多支手機都沒事,就只有你的手機有事?—好爽 椅子本來就是先搶先贏,啊?被佔走關我們什麼事情。-Ms.CC 我覺得有些一代Zen根本沒有用心,只是來過水的而已。—Ms.CC                              ZenTalk目睹之怪現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15.2.9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9.188.22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3.174.19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ub_DigiTech/M.1411989692.A.03B.html ※ 編輯: OKGO (42.65.209.174), 10/02/2014 18:04:52
文章代碼(AID): #1KAK2y0x (Sub_DigiTe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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