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mobilesales版主給1440天水桶後就拒收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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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板務檢舉及水桶到期解除請先寄信給板主,
請給板主一些時間, 若三至五天後
板主都未處理, 或是不滿意其回覆時再貼文申訴
在未與板主聯繫前, 申訴將暫時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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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檢舉人:
whitefen
2. 被檢舉人/看板:
TheoEpstein/mobilesales
3. 被檢舉看板所屬群組 :
DigitalTech
4. 檢舉事由:
違返板規水桶90天
5. 舉證 (如有需要):
拒收證據如下:
http://darren1215.pixnet.net/album/photo/209376547
版主心態可議
跟arl有點像
他都拒收信了 總該可以申訴了吧
版主為何給人家水桶1440天完就拒收信件
在我來申訴完
今天又收到1440天的判決
這種執法
簡直就是由個人來自由心證
不要在官官相護了好嗎?
我昨天寫信給他 對他並沒有任何的人身攻擊 不雅的字眼
板主為何1440天判完決 就直接拒收
怎會拒收 對自己的1440水桶的判決完 就趕快躲起來拒收
根本就是有針對性
判決說我累犯
且從去年開始算起
為何到昨天我申訴他後 現在才判 2012當時累積犯錯時為何不判
而且 通常過一年 也應重新算起
今年都2013年了
怎可因為用自己的自由心證
就來重判別人? 重判完卻又不敢面對? 拒收? 心裡有鬼?
總不能因為人家申訴你,你故意就去找人家過去的水桶紀錄
說我累績幾次的水桶 算一算可判水桶1440天
且當初也都被水桶了 也被處罰了
這不是又跟前任版主arl有針對性嗎(不然怎下台了)
現在的mobilesales有些事務 該不會又是arl在處理的吧?????
雖然上次arl版主拒收 只是輕微警告
這次我猜會不會又一樣又來個輕微警告
當官的罪真的比較輕 平民百姓就是重罰
L大 你不覺得版主心態有問題嗎?
還是你也跟他一樣是非不分了?
我只好在上訴 為何他可以公器私用?
權利可以這樣子隨便亂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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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00.177.247
※ 編輯: whitefen 來自: 1.200.177.247 (02/04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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