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mobilesales版,板主URMARS水桶一年判決爭

看板Sub_DigiTech作者 (穿飛鼠褲ㄉ阿宅)時間12年前 (2012/11/05 17:58), 編輯推噓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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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0/18徵21500元,裡面並沒有包含早鳥禮的贈品,也沒有卡萊登皮套... 10/27賣22000元,配件內容多了贈品早鳥禮序號、以及卡萊登皮套,手機保護貼不算好了 這些東西不用算錢進去嗎? 早鳥序號花了500買的,皮套花300元我還虧錢... 你只看實質的數字,怎沒有看裡面所附贈的配件價值? 而且文章內文最後還有寫明這星期交易再減500元,實際售價還是21500元 賺價差營利或業務文照過去標準都是水桶一年,標準在哪? 在你心裡嗎? 這種沒有明訂出來的版規,你想要2年3年還是終身都可以是不是? ※ 引述《URMARS (浮雲遊子 I》之銘言: : 您好 : 您10/18以21500徵一台手機 : 10/27以22000賣手機 : 這就是賺價差了 : 賺價差營利或業務文照過去標準都是水桶一年 : 不因人而異 : 另外您一個月賣超過2隻手機 : 同樣違反板規 : 手機拍賣板板主 : urmars : ※ 引述《junII (穿飛鼠褲ㄉ阿宅)》之銘言: : : ======================================================= : : 1. 檢舉人: junii : : 2. 被檢舉人/看板: URMARS / mobilesales版 : : 3. 被檢舉看板所屬群組 : 手機通訊 : : 4. 檢舉事由: 不服版主的版決,以買低賣高將其水桶一年... : : 5. 舉證: : : 該版主回覆: : : 您好 : : 在半個月內 : : 您總共有這幾篇文章 : : 總共賣了3台手機 : : 其中也一邊徵機一邊賣機 : : 買低賣高 : : 這都已經違反板規 : : 以業務文論 : : 000249 10/12 junII [賣/高雄/面交] Note2 16G 銀灰色 含早鳥 : : 000248 10/14 junII [賣/高雄/面交] Note2 16G銀灰色 (已售出) : : 000247 10/18 junII [徵/高雄/面交] 您續約中華 我拿note2 已徵到謝謝 : : 000246 10/20 junII [徵/高雄/面交] S2一台(已徵到) : : 000245 10/22 junII [徵/高雄/面交] 您NP或新辦到台哥大我拿note2 32G : : 000244 10/24 junII [賣/高雄/皆可] S3 16g 白色全新未拆 : : 000243 10/25 junII [徵/高雄/面交]您新辦或NP台哥大 我拿NOTE2 32g : : 000242 10/26 junII [賣/高雄/皆可]SAMSUNG S3 16g(已售出) : : 000241 10/26 junII [賣/高雄/全省] S3 原廠電池+原廠座充 : : 000240 10/27 junII [賣/高雄/面交] note2 16g 白色極新(已預定)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9.49.40 ※ 編輯: junII 來自: 114.39.49.40 (11/05 18:20)

11/07 23:39, , 1F
就前後文章內容來判斷,你是以21500徵到手機
11/07 23:39, 1F

11/07 23:40, , 2F
後面文章是以22000發文賣機(後修改為限兩天21500)
11/07 23:40, 2F

11/07 23:41, , 3F
至於早鳥序號的取得這個在文章內容看不到
11/07 23:41, 3F

11/07 23:42, , 4F
因此就前後文比較還是有價差
11/07 23:42, 4F

11/07 23:42, , 5F
所以會有此判決
11/07 23:42, 5F

11/07 23:43, , 6F
另外只要是業務文或價差文標準一律是一年,不因人而異
11/07 23:43, 6F

11/08 00:56, , 7F
本案判決並非因人設事 且原發文者也明顯違規
11/08 00:56, 7F

11/08 00:57, , 8F
申訴不予受理,處罰刑期部分由各板板主自行訂定
11/08 00:57, 8F

11/08 22:07, , 9F
做錯事跟做壞事不同,希望往後判決能夠以先警告或水桶一個月
11/08 22:07, 9F

11/08 22:10, , 10F
若版規過於死板, 輕重不分,不顧及犯案原因便一刀切的判決
11/08 22:10, 10F

11/08 22:20, , 11F
在我看來,這只不過是個以偏概全的裁決方式
11/08 22:20, 11F

11/08 22:24, , 12F
看此版最近幾個月的申訴案件幾乎都是mobilesales版由此而知.
11/08 22:24, 12F
文章代碼(AID): #1GbutIWE (Sub_DigiTe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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