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DC_SALE版主LoLoLuan不當劣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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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板務檢舉及水桶到期解除請先寄信給板主,
請給板主一些時間, 若三至五天後
板主都未處理, 或是不滿意其回覆時再貼文申訴
在未與板主聯繫前, 申訴將暫時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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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檢舉人:gotsomething
2. 被檢舉人/看板:LoLoLuan/DC_SALE
3. 被檢舉看板所屬群組 :DigitalTech 科技 Σ生活 科技 家電
4. 檢舉事由:不當刪文及劣退
5. 舉證 (如有需要):
作者 gotsomething (當足以邀請與付出) 看板 DC_SALE
標題 [售/鏡頭] 台北 Nikon 14-24/105-DC
時間 Thu Mar 25 23:45:32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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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
【物品內容】--
1.NIKON 14-24未過保公司貨 盒單全 用不到五次 $50,000(洽中)
2.NIKON 105-DC F2 未過保公司貨 盒單全 $27,000
【交易地區】-- 台北
【照片網址】-- 品相如新就不拍了
【拍賣連結】-- 面交
【聯絡方式】-- 站內信
因鏡頭太多拋掉一些給需要的人
台北車站可面交 有興趣歡迎站內信討論 謝謝
ps 規定怎這麼多 內文格式為什麼不是po文的時候就出現代入?(混亂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1.133.196
※ 編輯: gotsomething 來自: 220.141.133.196 (03/25 23:58)
→ zmopeax0204:你修推文?? 03/26 00:01
→ gotsomething:他說我可以修掉的阿~因為我打成12-24XD" 03/26 00:07
※ 編輯: gotsomething 來自: 220.141.133.196 (03/26 00:08)
→ gotsomething:N 14-24 洽中 03/26 00:08
推 xermij:我叫原PO修掉的阿 XD 03/26 00:09
→ zmopeax0204:XDD誤會 03/26 00:19
推 LoLoLuan:請依內文格式發文 03/26 00:21
※ 編輯: gotsomething 來自: 220.141.133.196 (03/26 00:24)
→ gotsomething:感謝提醒啦! 話說規定還真有點小多~ 03/26 00:25
→ Kamiyu:規定是為了方便大家,不是為了個人 03/26 00:31
※ 編輯: gotsomething 來自: 220.141.133.196 (03/26 00:33)
→ gotsomething:喔 03/26 00:36
推 LoLoLuan:請把PS部分刪除 非規定格式與拍賣無關 03/26 00:37
※ Deleted by: LoLoLuan (114.42.119.247) 03/26/2010 00:46:35
劣文原因: 劣文退回()[售/鏡頭] 台北 Nikon 14-24/105-DC F2
第一次到DC_SALE發文就被劣退真是莫名其妙
雖然很討厭吵架 但是還是得申訴
事情經過是我打錯字然後版友xermij推文提醒我打錯
後來水球給我 說我有需要可以刪掉他的推文
為了版面好看 也不讓人誤解 我刪推文了
被劣退的理由是我沒有把刪推文前的東西備份給 lololuan
這是版友xermij水球的紀錄
★xermij 如果你有需要可以修掉我推文 [03/25/2010 23:57:43]
To xermij: 呵 謝啦 [03/25/2010 23:58:12]
★xermij 免客氣啦 [03/26/2010 00:00:11]
但事後我寄信給版主申訴卻得到這樣的回應
作者 LoLoLuan (若無其事)
標題 Re: 劣文退回()[售/鏡頭] 台北 Nikon 14-24/105-DC F2
時間 Fri Mar 26 11:09:41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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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關於這個案件
│3-4 修改推噓文注意事項
│
│本板開放噓文,但是請注意推噓文態度及用語以避免爭吵。發文者未經推文者同意不
│
│得對推、噓文進行修改;即使推文者同意,發文者亦須於修改前將原文轉寄給板主備
│
│份後才可以修改,否則劣退 + 水桶一個月處分。
│
之所以會這樣訂定,是基於保護推文者的權益 以及其他使用者閱讀上的方便
管理者有必要在這個上面作好該有的監督與討論平台框架的維護
所以先必須寄信給管理者原文作好告知的義務,當面對有可能的衝擊時
管理者才能有所因應。
管理規則的確要便民沒錯,不過仍必須在一定的框架上,管理者不會強制規定使用者
該如何如何,而是在極為明顯超越紅線的狀況下才會出手,您說是吧?
所以我會這樣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106.151
我並不覺得我是在哪邊有超越紅線了?
我只不過是沒有備份刪掉的推文給版主 就被列退!!!
重點是我根本就不是惡意刪掉推文
還真是莫名其妙的判決!
格式不符合你刪我文章就算了 劣退我實在是無法接受
我一點都不感覺到版主訂出來落落長的板規便民
我都說要出來面交了 喜歡就買不喜歡就算了
想來這邊問問是會對誰造成衝擊?
或者是影響到誰的權益嗎?
再說 LOLOLUAN的推文時間是00:37
推 LoLoLuan:請把PS部分刪除 非規定格式與拍賣無關 03/26 00:37
刪文劣退時間是00:46:45
※ Deleted by: LoLoLuan (114.42.119.247) 03/26/2010 00:46:35
劣文原因: 劣文退回()[售/鏡頭] 台北 Nikon 14-24/105-DC F2
前後只差了10分鐘就刪文劣退!!!
當時已經很晚了我也先去睡了
誰知道醒來就被冠上個莫須有的罪名
這時候大家還是覺得版主訂的板規毫無可議之處嗎?
另外我連對版規表達意見的自由都沒有嗎?
為何連PS都要叫我刪?
是不是你自我感覺良好的板規被抨擊承受不了呢?
前後相隔不到十分鐘就刪文劣退? 且我也沒看到
何來便民之有 我只感受到白色恐怖!
最後
在DC_SALE我並沒有看到任何水桶公告及劣退公告!
我是被直接刪文然後寄封信給你說你被劣退了!為什麼不公開判決?
推 xermij:我叫原PO修掉的阿 XD 03/26
00:09
→ zmopeax0204:XDD誤會 03/26 00:19
而且在他劣退之前
版友xermij早就在推文中說明了!
我實在無法理解他劣退我的動機!
換句話說
只要版友一不小心違規 就會被私刑?
隨便就劣退對kamiyu/lololuan不利的文章。
板規是否淪為kamiyu/lololuan黑箱作業的工具呢???
以上,請小組長及眾版友明察!
希望小組長這次能認真處理,
不要跟以前一樣,鎖文後就沒消息了
有勞小組長,辛苦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1.116.180
※ 編輯: gotsomething 來自: 220.141.116.180 (04/09 10:32)
推
04/09 10:43, , 1F
04/09 10:43, 1F
→
04/09 10:44, , 2F
04/09 10:44, 2F
→
04/09 10:48, , 3F
04/09 10:48, 3F
推
04/09 12:09, , 4F
04/09 12:09, 4F
推
04/09 16:18, , 5F
04/09 16:18, 5F
推
04/09 16:27, , 6F
04/09 16:27, 6F
→
04/10 10:42, , 7F
04/10 10:42, 7F
→
04/10 10:43, , 8F
04/10 10:43, 8F
→
04/10 10:43, , 9F
04/10 10:43,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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