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DSLR版主 in3 人身攻擊
1. 檢舉人:derson
2. 被檢舉人/看板:DSLR
3. 被檢舉看板所屬群組 :DigitalTech
4. 檢舉事由:推文中人身攻擊
5. 舉證 (如有需要):
以下是我在DSLR版發的文章
作者: derson ( ) 看板: DSLR
標題: Re: [閒聊] 關於置底投票公告文的推文及修文
時間: Tue Oct 6 04:19:06 2009
※ 引述《MapleWang (爬文之道已不復存?)》之銘言:
上略
: → in3 :lifeowata ...本版發文數 0,上面也是活生生的例子 10/05 09:52
中略
: → in3 :oijkue,derson,lifeowata,Anpisex 你們都是一起的嗎 10/05 10:41
請您說明這是什麼意思? 我看了非常不爽
是怎樣? 公堂之上假設不用錢嗎....?????
你隨便就說我們一起? 什麼叫做一起? 你在貶低我們在結黨做亂嗎?
身為一個板主竟然是這樣的發言, 那我是不是也可以說你跟 d****8 還有E9r 是一起的?
我可以說你們是分身嗎? 反正我都在外面聽說有人造謠說我是誰的分身了
有幾分證劇講幾分話, 在說這四個ID一起之前, 請你想清楚 請你準備好
如果沒有 請你自己板規招待, 因為你這算人身攻擊吧!!
因為我看了有不悅的感受!!
諷刺的是:
8-2人身攻擊之定義
a.噓推文內容使當事人有不悅感受,經板主認定屬實。
(認定標準為該內容會致使多數人感到不悅者。)
b.使用網路上或民間方言已被變相認同針對某人、
某一族群或某一性別作隱射辱罵之不良措辭。
: 推 Anpisex :板主請三思,大家都是希望板上更好,我本人絕對沒有針 10/05 10:42
: → Anpisex :對您的意思,但是板規沒有確定標準,有修改不公告,會? 10/05 10:42
: → Anpisex :讓人難以適從 別的板友修改板規都會發正式公告,並附 10/05 10:43
: 推 lifeowata :嗯,照這天才邏輯 in3 demo68 EiffelTower也是一起的 10/05 10:43
: → Anpisex :上修改日期以及文號,希望板主不要只是聽順耳的話 10/05 10:43
: → in3 :到時看站方的說明了 :Q 10/05 10:43
: → in3 :修版規我打算投票完後 再一起公告 10/05 10:44
: → in3 :因為新的版規 會跟投票的結果有關 10/05 10:45
: 推 Anpisex :但是如果有修改,就應該要公告,不然大家怎麼知道呢? 10/05 10:45
: → in3 :也並不會因為我修改版規 而有人受罰 10/05 10:46
: → EiffelTower :lifeowata ,唉...請自行斟酌用文心態~ ^^ 10/05 10:46
: → EiffelTower :我也是在DSLR版聚上才跟硬刪認識.... 10/05 10:47
這是你們倆的事, 是不是代表你倆私交還不錯?
: → in3 :新版規也會公告後 才來實施 :) 10/05 10:47
: → EiffelTower :他從來都不能操縱我什麼... 10/05 10:47
: 推 lifeowata :EiffelTower抱歉我不是針對你,只覺得in3邏輯很有趣 10/05 10:47
: → EiffelTower :我只是覺得這個人不錯,只是有點笨的很好玩弄而已XD 10/05 10:48
: → EiffelTower :肚子大的還穿亮色系衣服,笨的可以~ 10/05 10:49
: → EiffelTower :帶團帶的不那麼上手,卻又不矯作~ 10/05 10:50
: → EiffelTower :我只覺得版主是個有趣的人罷了.... 10/05 10:50
有趣又怎樣? 偷渡好感心得嗎?
跟板務有啥關係!?
: → EiffelTower :雖然我被之前那個al開頭的版主浸過水桶... 10/05 10:50
: → EiffelTower :我也覺得他還不錯~ 10/05 10:50
: → EiffelTower :維持一個版的和諧與流暢,其實不那麼容易... 10/05 10:51
: → EiffelTower :整個版都在討論要把版主拉下來的討論串,看了也很煩~ 10/05 10:52
: → EiffelTower :我在DSLR也只是後生晚輩,真正的大咖都在看戲吧XD 10/05 10:53
: → EiffelTower :我願意相信硬刪那白癡是真的想把DSLR管好.... 10/05 10:54
: → EiffelTower :不過版主也是要維持高度的廣納百川,不要被拉下來~ 10/05 10:55
板主做的好, 誰要拉他下來戰? 豈不是吃飽太閒...orz
如果有廣納百川, 那為什麼會一天到晚偷修推文 偷鎖文 偷刪文
然後急著把人家送水桶 然後來個 "射後不理" (這算不雅自眼嗎? 板主覺得是我就改)
然後就放給小組長去處理.. 話說有兩個人的永久水桶不知道處理完沒呢? XD
: → rugalex :很多人颱風夜都沒事做 XD 是說意見這~麼多的話 10/05 11:35
: → rugalex :當初怎麼不報名當板主呢? 10/05 11:35
: → rugalex :「我如果當上版主,就不會XXXXX,會XXXX。」很簡單 10/05 11:36
: → rugalex :的作文不是嗎? = =? 10/05 11:36
這位仁兄, 有意見就要叫人家當板主...你大絕放太快了
: 推 leecoco :選總統都只需要投票過半 在這邊版主要做到百分百 10/05 11:44
: → leecoco :你馬幫幫忙 反對聲音無所不再 應付這些就飽了 10/05 11:45
: 推 cz :要求制定公開標準有那麼難嗎? 10/05 13:23
: → rugalex :到也不是這麼說,只是因為現在情況並不是只有DSLR版 10/05 13:53
: → rugalex :是這樣吧? 這麼針對 似乎有點怪怪的 陰謀論嗎? 10/05 13:53
: → rugalex :是說in3版主也提過自己水桶過很多人 那些人聯合起來 10/05 13:54
: → rugalex :來個多數暴力或是車輪戰 任誰也招架不住就是了 :P 10/05 13:55
那你是影射誰多數暴力? 我可以這樣子檢舉你 人身攻擊 嗎?
只要跟板主意見不合, 就被打成多數暴力, 被打成分身??????????????????????????
: 推 Anpisex :當板主本來就會惹到人,只是惹到人跟言論自由是兩回事 10/05 14:01
: 推 HITACHI :當版主是在PTT上惹人討厭的最快速方法之一 10/05 14:05
中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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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69.114.183
============================分隔線==============================
in3板主在#1Aof1L4L (DSLR)這篇文裡 說
作者 in3 (義工) 看板 DSLR
標題 [公告] 關於版務系列的討論串
時間 Tue Oct 6 08:33:22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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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小組長公告,
關於版務方面的討論串,
將收入精華區後刪除,
公告後,所有版務相關的問題或建議,
請直接寄email至版主信箱。
任何批評,版主會虛心接受,
任何建議,也非常歡迎與感謝 :)
i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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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天上的星星像人群一樣擁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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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0.201.239
※ 編輯: in3 來自: 118.170.201.239 (10/06 09:53)
==========================分隔線===============================
請問小組長, 板主的人身攻擊是不是該向您檢舉呢?
既然板主跟本鳥都不想鳥我, 那我只好向您陳情了
還有, 在您做出公告的同時, DSLR對於板務可以說已經沒有討論的空間了
因為在小組長您這篇文#1AoPxjiY (DSLR)所說:
1.有關DSLR版務的事宜,PTT大部份的版都不希望版務事宜於版面上討論,因為會引起不
必要的紛爭與影響其它版友使用這個版的權利,所以,DSLR版的版務事宜,有何建議與
質疑,請直接E-MAIL給版主.這也是大多數版的作法,有些高人數版,甚至開有專版來
處理,也是基於上述的原因,因此,請直接E-MAIL給版主.不要再貼於DSLR版.
這樣代表板友們所有的意見是不是需要板主同意才能見光?
那板主不同意的話呢? 那板友的心聲 意見該往何處擺?
也難怪有人會大聲質疑這又是黑箱作業 是吧?!
依照PttLaw板 精華區 Z-1-4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四章 對於板主或小組長管理之建議
第二十六條(提出之對象及看板)
對於板主之建議,於該看板提出。對於小組長之建議,於該群組事務看板提出。
以上, 請小組長釋疑, 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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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2.154.2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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