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DSLR版主 in3 人身攻擊

看板Sub_DigiTech作者 ( )時間15年前 (2009/10/06 11:0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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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檢舉人:derson 2. 被檢舉人/看板:DSLR 3. 被檢舉看板所屬群組 :DigitalTech 4. 檢舉事由:推文中人身攻擊 5. 舉證 (如有需要): 以下是我在DSLR版發的文章 作者: derson ( ) 看板: DSLR 標題: Re: [閒聊] 關於置底投票公告文的推文及修文 時間: Tue Oct 6 04:19:06 2009 ※ 引述《MapleWang (爬文之道已不復存?)》之銘言: 上略 : → in3 :lifeowata ...本版發文數 0,上面也是活生生的例子 10/05 09:52 中略 : → in3 :oijkue,derson,lifeowata,Anpisex 你們都是一起的嗎 10/05 10:41 請您說明這是什麼意思? 我看了非常不爽 是怎樣? 公堂之上假設不用錢嗎....????? 你隨便就說我們一起? 什麼叫做一起? 你在貶低我們在結黨做亂嗎? 身為一個板主竟然是這樣的發言, 那我是不是也可以說你跟 d****8 還有E9r 是一起的? 我可以說你們是分身嗎? 反正我都在外面聽說有人造謠說我是誰的分身了 有幾分證劇講幾分話, 在說這四個ID一起之前, 請你想清楚 請你準備好 如果沒有 請你自己板規招待, 因為你這算人身攻擊吧!! 因為我看了有不悅的感受!! 諷刺的是: 8-2人身攻擊之定義 a.噓推文內容使當事人有不悅感受,經板主認定屬實。 (認定標準為該內容會致使多數人感到不悅者。) b.使用網路上或民間方言已被變相認同針對某人、 某一族群或某一性別作隱射辱罵之不良措辭。 : 推 Anpisex :板主請三思,大家都是希望板上更好,我本人絕對沒有針 10/05 10:42 : → Anpisex :對您的意思,但是板規沒有確定標準,有修改不公告,會? 10/05 10:42 : → Anpisex :讓人難以適從 別的板友修改板規都會發正式公告,並附 10/05 10:43 : 推 lifeowata :嗯,照這天才邏輯 in3 demo68 EiffelTower也是一起的 10/05 10:43 : → Anpisex :上修改日期以及文號,希望板主不要只是聽順耳的話 10/05 10:43 : → in3 :到時看站方的說明了 :Q 10/05 10:43 : → in3 :修版規我打算投票完後 再一起公告 10/05 10:44 : → in3 :因為新的版規 會跟投票的結果有關 10/05 10:45 : 推 Anpisex :但是如果有修改,就應該要公告,不然大家怎麼知道呢? 10/05 10:45 : → in3 :也並不會因為我修改版規 而有人受罰 10/05 10:46 : → EiffelTower :lifeowata ,唉...請自行斟酌用文心態~ ^^ 10/05 10:46 : → EiffelTower :我也是在DSLR版聚上才跟硬刪認識.... 10/05 10:47 這是你們倆的事, 是不是代表你倆私交還不錯? : → in3 :新版規也會公告後 才來實施 :) 10/05 10:47 : → EiffelTower :他從來都不能操縱我什麼... 10/05 10:47 : 推 lifeowata :EiffelTower抱歉我不是針對你,只覺得in3邏輯很有趣 10/05 10:47 : → EiffelTower :我只是覺得這個人不錯,只是有點笨的很好玩弄而已XD 10/05 10:48 : → EiffelTower :肚子大的還穿亮色系衣服,笨的可以~ 10/05 10:49 : → EiffelTower :帶團帶的不那麼上手,卻又不矯作~ 10/05 10:50 : → EiffelTower :我只覺得版主是個有趣的人罷了.... 10/05 10:50 有趣又怎樣? 偷渡好感心得嗎? 跟板務有啥關係!? : → EiffelTower :雖然我被之前那個al開頭的版主浸過水桶... 10/05 10:50 : → EiffelTower :我也覺得他還不錯~ 10/05 10:50 : → EiffelTower :維持一個版的和諧與流暢,其實不那麼容易... 10/05 10:51 : → EiffelTower :整個版都在討論要把版主拉下來的討論串,看了也很煩~ 10/05 10:52 : → EiffelTower :我在DSLR也只是後生晚輩,真正的大咖都在看戲吧XD 10/05 10:53 : → EiffelTower :我願意相信硬刪那白癡是真的想把DSLR管好.... 10/05 10:54 : → EiffelTower :不過版主也是要維持高度的廣納百川,不要被拉下來~ 10/05 10:55 板主做的好, 誰要拉他下來戰? 豈不是吃飽太閒...orz 如果有廣納百川, 那為什麼會一天到晚偷修推文 偷鎖文 偷刪文 然後急著把人家送水桶 然後來個 "射後不理" (這算不雅自眼嗎? 板主覺得是我就改) 然後就放給小組長去處理.. 話說有兩個人的永久水桶不知道處理完沒呢? XD : → rugalex :很多人颱風夜都沒事做 XD 是說意見這~麼多的話 10/05 11:35 : → rugalex :當初怎麼不報名當板主呢? 10/05 11:35 : → rugalex :「我如果當上版主,就不會XXXXX,會XXXX。」很簡單 10/05 11:36 : → rugalex :的作文不是嗎? = =? 10/05 11:36 這位仁兄, 有意見就要叫人家當板主...你大絕放太快了 : 推 leecoco :選總統都只需要投票過半 在這邊版主要做到百分百 10/05 11:44 : → leecoco :你馬幫幫忙 反對聲音無所不再 應付這些就飽了 10/05 11:45 : 推 cz :要求制定公開標準有那麼難嗎? 10/05 13:23 : → rugalex :到也不是這麼說,只是因為現在情況並不是只有DSLR版 10/05 13:53 : → rugalex :是這樣吧? 這麼針對 似乎有點怪怪的 陰謀論嗎? 10/05 13:53 : → rugalex :是說in3版主也提過自己水桶過很多人 那些人聯合起來 10/05 13:54 : → rugalex :來個多數暴力或是車輪戰 任誰也招架不住就是了 :P 10/05 13:55 那你是影射誰多數暴力? 我可以這樣子檢舉你 人身攻擊 嗎? 只要跟板主意見不合, 就被打成多數暴力, 被打成分身?????????????????????????? : 推 Anpisex :當板主本來就會惹到人,只是惹到人跟言論自由是兩回事 10/05 14:01 : 推 HITACHI :當版主是在PTT上惹人討厭的最快速方法之一 10/05 14:05 中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69.114.183 ============================分隔線============================== in3板主在#1Aof1L4L (DSLR)這篇文裡 說 作者 in3 (義工) 看板 DSLR 標題 [公告] 關於版務系列的討論串 時間 Tue Oct 6 08:33:22 2009 ─────────────────────────────────────── 經小組長公告, 關於版務方面的討論串, 將收入精華區後刪除, 公告後,所有版務相關的問題或建議, 請直接寄email至版主信箱。 任何批評,版主會虛心接受, 任何建議,也非常歡迎與感謝 :) in3 -- 為什麼天上的星星像人群一樣擁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0.201.239 ※ 編輯: in3 來自: 118.170.201.239 (10/06 09:53) ==========================分隔線=============================== 請問小組長, 板主的人身攻擊是不是該向您檢舉呢? 既然板主跟本鳥都不想鳥我, 那我只好向您陳情了 還有, 在您做出公告的同時, DSLR對於板務可以說已經沒有討論的空間了 因為在小組長您這篇文#1AoPxjiY (DSLR)所說: 1.有關DSLR版務的事宜,PTT大部份的版都不希望版務事宜於版面上討論,因為會引起不 必要的紛爭與影響其它版友使用這個版的權利,所以,DSLR版的版務事宜,有何建議與 質疑,請直接E-MAIL給版主.這也是大多數版的作法,有些高人數版,甚至開有專版來 處理,也是基於上述的原因,因此,請直接E-MAIL給版主.不要再貼於DSLR版. 這樣代表板友們所有的意見是不是需要板主同意才能見光? 那板主不同意的話呢? 那板友的心聲 意見該往何處擺? 也難怪有人會大聲質疑這又是黑箱作業 是吧?! 依照PttLaw板 精華區 Z-1-4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四章 對於板主或小組長管理之建議 第二十六條(提出之對象及看板) 對於板主之建議,於該看板提出。對於小組長之建議,於該群組事務看板提出。 以上, 請小組長釋疑, 謝謝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2.154.216.54
文章代碼(AID): #1AohFzg6 (Sub_DigiTe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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