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Headphone板 板主jackjack0805
※ 引述《jackjack0805 (非常火大)》之銘言:
: 我沒說跟你有關 寫給小組長看的
我也沒說這句話與你有關 你大可不必回
不過這也是很廢話
事情就與jikanson有關,假如你還要問他的意見
那跟球員兼裁判有甚麼兩樣?
: 那是因為你挑釁在先
: 順便說一下 那的確不叫"挑釁" 那叫做"回嗆"
: 也可以說是PTT常用的"被釣到了"
: 相信你這麼資深不會不知道
所以呢?
恕我直言,在我看來,你相當可悲
怎講
下面會解釋 請見倒數第二段
: 其它板是其它板 耳機板是耳機板
批踢踢上的風氣就是這樣 : 贊同就推文 反對就噓文
你上任後是有發布公告,不許大家這樣噓文嗎?
根本就沒有啊!
那請問誰知道不能這樣噓文?
現在突然莫名其妙就丟一個大絕:其它板是其它板 耳機板是耳機板
請問台大是你的喔? 這BBS站是你架的喔? 這板是你開的喔?
哪有甚麼道理說別的板可以,這個版卻不行?
如果板規有規定,或是你有發布新公告,那我還沒話講
可是目前狀況就是板規沒規定啊! 你還在狀況外喔?
公開板是給你這樣惡搞的嗎? ( ′-`)y-~
: : 你那麼愛管,怎麼不乾脆直接鎖噓文就好?
: : 你明明就有權限啊 怎麼現在反倒轉過頭來怪我了?
: : 開放噓文,就是要拿來用的啊 有沒有常識啊你
: 開放噓文是以前留下來的 我管不著
你管不著? 你是板主不是啊?
你管不著,難道我管得著喔 還真會牽拖
: 但是噓文有該用的地方跟不該用的地方
: 有多少人因為噓文被水桶
: 那他們都能怪版主開噓文功能嗎?
: 相信資深如你不會連這點常識都沒
資深如我?
我新手一個啦~ 只是比你有點常識而已~
噓文當然可以水桶 重點是你的判決公不公正、你的理由合不合理啊!
誰怪你開放噓文了? 看不看得懂中文啊?
我是怪你前一篇推文解釋的理由狗屁不通:
甚麼叫做
→
07/08 19:19,
07/08 19:19
萬年文本來就可以噓 我到底是要擔心甚麼?
批踢踢設立這個推、噓文的系統,理由很單純
就只是給使用者表達贊同與反對意見 哪有像你這樣妖魔化噓文系統的?
我噓個文而已,到底是做了甚麼壞事? 幹嘛要良心不安?
那麼愛看推文,就直接把噓文關掉啊 莫名其妙耶
: : 噗 引戰還有分先後喔?
: : 好啦 就算你要分先後好了
: : "後引戰"的就一點錯也沒有?
: 什麼叫後引戰啊? 根本被你釣到開戰了
釣?
好啊 那我也能說"甚麼叫我引戰啊 我根本被原PO釣到開戰的啊!"
這樣你會服氣嗎?
這甚麼邏輯啊? 有沒有常識啊你
: : 版主自己跳下來開戰
: : 嗆"你是屁不出什麼東西的人" "繼續嘴砲吧 不奉陪" 卻是一點錯也沒有囉?
: : 你還沒回答這個問題呢! 請你回答"是"或"否"就好!
怎麼還不回答啊? 看不懂中文喔?
"是"或"否" 請回答!
: 或許你覺得他有錯 但是在我看來
: 他推了兩句沒有任何攻擊字眼的推文之後
: 被你連續回了那麼多針對性推文
: 我是不是可以理性的認為
: 你是在向他"挑釁" 而他被你激怒而"回嗆"呢?
唉 可悲
為什麼會說你可悲,很簡單:
你連一點基本的常識和邏輯也沒有
憑你這種水準,也能當版主? 也想當仲裁者?
照你的邏輯,今天你走在路上被突然跑出來的路人罵了一聲 X你娘
接著,你因為他在向你"挑釁" 而你被他激怒而"回嗆"
因此你就擁有使用各種不堪言詞辱罵這位路人的權利了嗎?
要是鬧上法庭,法官會怎麼判? 動點腦好嗎?
沒有常識的話,可以逛逛PttLifeLaw 或是Law板,別出來丟人了 拜託你
自己看看jikanson過往的判決吧
無論是誰引戰、誰參戰,他兩方都會判水桶
而不是只桶帶頭或是第一個開戰的
雖然他也是這次事件的參戰者之一,但他在判決板務上比你公正太多了
這才是正常版主的判決
: 標準的馬後砲...
: 不必為了你沒照程序來而找藉口了
我不想解釋太多,你就捫心自問吧
如果我問你是否能更改判決,你會改嗎?
寄信與不寄信,有差別嗎?
ps.就算你說有,我也不認為有寫信給你的必要
該是讓你這種莫名其妙、憑自己喜好判決的板主嚐到教訓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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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0.221.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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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人說需要被撻伐 我講過了
噓文系統就只是批踢踢提供給使用者的一個工具
目的是用來表達贊成與反對 僅此而已
如果身為板主的你,不希望看到噓文的出現,乾脆就直接關掉
或者是發公告禁止大家使用 (不過很抱歉,你兩者都沒做)
而不是等到人家噓文了 才在事後嘴砲 攻擊使用者的不是
這根本就不是一個板主該有的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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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根沒關係"? 那我就不知道為什麼你要一再提它了
甚至還問我能不能"心安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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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來告訴你吧
很多版主blabla...
所以,也很多版主被申訴
另外告訴你一件事,很多搶匪是只搶錢,不傷害被害者的
但這並不會減免他們的刑責
很多人這麼做,不代表你也能這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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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根本看不懂中文 還是 完全沒有邏輯概念?
罵人 就是該桶
幹譙別人 和 被幹譙再回譙的 都是有錯
你要嘛就全桶 不然就都不桶
在法律上,甲乙兩人互毆是同樣有罪的
頂多是刑責上的不同
若不討論基於自衛或是激於義憤等特殊情形
假如兩人都提告,法官一定是會將兩人都判刑的
我以為,這是常識
身為板主的你,連這點常識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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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我正在這麼做 完全不用你的提醒 謝謝
※ 編輯: nuguy 來自: 140.120.221.163 (07/09 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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