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 [MyNameIs5566水桶一個月]之申訴案
1. 本案由此推文展開: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7.207.133
→ BNR34:"那叫焦徑比 光圈光圈 積非成是!" 09/21 12:03
推 rexlaser:既然你認真問了 那就請你去翻所有的菜頭標示 09/21 13:55
→ janhon:, . 傻傻分不清 09/21 14:24
→ odgbb:光圈寫在先還是寫在後 看的懂就好啦XD 09/21 15:37
推 wonderverge:看得懂就好啦…難道你會以為1.4是焦距嗎?不可能吧XD 09/21 15:39
→ janhon:其實 1.4是焦距 50是光圈 09/21 15:45
沒用的廢言都刪掉了~
※ 編輯: MyNameIs5566 來自: 211.74.180.188 (09/22 20:30)
→ BNR34:你更改了我的推文文字 我認為你不應該這麼做 09/22 21:08
→ cjlee:最該刪的怎麼部份沒刪?? 09/22 21:14
噓 oil0511:我覺得這篇才是該刪的 喔對 可以順便刪一下你自己的帳號 09/22 21:25
→ rush007:你可以問來借你帳號的大師啊 09/22 22:10
2. 該版的前版主 tetfreeago 認為依據其版規:
5.禁止惡意修改或刪除文章下之噓推文。
就修改個人的推噓文部分,由於站方賦予發文者有此權利,
故自己的文章刪除自己的推噓文算是合理範圍;
但若該文章已淪為論戰、互相攻擊等情況,
而發文者企圖修改自己推文來掩蓋部分事實,仍視情況處份之。
而作以下的處份:
17647 ! 9/22 tetfreeago □ [公告] MyNameIs5566水桶一個月
3.首先,依據版面上的證據,並無MyNameIs5566有反擊辱罵的推文,亦無MyNameIs5566
所說的有版友對他挑釁的推文,因此並無證據.但修改推文為明確的事實,且該版版
規亦有規定.
4.因此,A.MyNameIs5566所說的有版友對他挑釁的推文,已無證據,因此免訴.
B.亦無版主所說的足以停權1個月的證據.
C.MyNameIs5566修改推文為明確的事實,不論修改推文的原因為何,但版主可作
彈性的認定,但不能擴大引為停權,要擴大引為停權,需提出MyNameIs5566
違反版規的具體證據.
5.所以,改為警告一次,請勿亂刪除版友推文,以後,再發生此情事,請直接向版主提出
版友挑釁的推文證據,否則,亂刪版友推文,則版主可認定再一次的惡意刪推文,因為
已有警告與告知.
6.以上報告.
小組長 chingsong
--
一切有為法
如夢幻泡影
如露亦如電
應作如是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1.14.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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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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