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 phitenbieler 申訴 HardwareSale 水桶

看板Sub_DigiLife作者 (撲朔迷離)時間2月前 (2024/10/06 12:26), 編輯推噓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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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 phitenbieler 被申訴人: dickyjay 相關看板: HardwareSale 申訴日期: 2024/04/01 申訴原文: #1c2X0elp (Sub_DigiLife) ─────────────────────────────────────── 主旨: 一、本案維持原判決。 二、看板若有累犯機制,建議本案不計入申訴人之違規前例。 三、對於申訴人所提出之板規修訂建議,請板主群衡量是否採納。 說明: 一、申訴人於 HardwareSale 板販售二手電腦零組件,並附上賣場連結,   板主以板規 3-8 為由,處水桶 60 日。 二、查 HardwareSale 板之板規,其 3-8 中,包含以下兩項: 4.於內文、連結或其他方式偷渡非本板討論範圍。 5.提供之賣場或其他連結有文內未提及之物品。   由證03~證07及本板 #1c2bTa0Y#1c2dc_0I 兩文章可知, 申訴人針對板規解釋與板主理性溝通,板主亦提出合理回應。 三、依據組務審理看板管理權要點「板主判決是否依據板規」, 參酌板主之說明,本案確實依板規所列之事由進行判決, 非無故執行處分,因此本案維持原判決。 四、惟考量申訴人之信件與回文說明,除說明自身立場,亦提出具體建議, 可感受其態度誠懇,雖其行為符合板主所指之看板違規情形,但非故意為之。 因此若看板有累犯之機制,建議本案不計入違規前例。 五、因「偷渡」一詞帶有貶意(暗指手段不正當等),容易因立場不同而造成糾紛, 請板主斟酌調整該項板規,建議補充說明禁止或允許的範疇, 如「不得有任何可連結至其他商品或賣場之網址或超連結」等。    DigitalLife 小組長 zhibb 2024/10/0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7.139.17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DigiLife/M.1728188817.A.2BF.html

10/06 19:29, 2月前 , 1F
了解, 板務組會再討論修訂相關條例之用語 謝謝小組長
10/06 19:29, 1F

10/12 14:14, 1月前 , 2F
感謝小組長及版主二位
10/12 14:14, 2F

10/17 16:19, 1月前 , 3F
拜讀完 前面的過程.....也我遇到一樣的狀況.....
10/17 16:19, 3F

10/17 16:25, 1月前 , 4F
我會記得 站內信給連結 避免中獎XDDD
10/17 16:25, 4F
文章代碼(AID): #1d0X6HA_ (Sub_Digi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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