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 #1QP-qIkY之判決

看板Sub_DigiLife作者 (L)時間7年前 (2018/02/13 05:00), 7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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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判決乃#1QP-qIkY之判決, 其內容為s731申訴ks031239水桶和人身攻擊。 信件人身攻擊部分,依照站方規定 [公告]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z-5-3 屬 二、其他違規行為,非小組管轄,不受理。 水桶的爭議點在於"文章內"定義, s731認為其於◎相關備註: "如果你想買 NAS之也可以參考我第 79606 篇的文章,那文章有賣華芸 AS6406T NAS" 不屬於HardwareSale板規 三-1.文章內未設定明確且固定之價位 之管轄 因其於"我第 79606 篇的文章"有價格 然"第 79606 篇的文章"就非原文章之內。 加上HardwareSale原本就很注重文章內任何交易資訊之消滅, 賣NAS之文章早於所發之文,無被版務或發文者刪除狀況下, 會較早被站方系統自動刪除,亦即該交易資訊消滅。 故判決ks031239之版務處理合理 又s731於申訴後無通知被申訴者ks031239, 違反[公告] DigitalLife小組申訴檢舉流程及規則 09.提出申訴(檢舉)時,請同時通知被申訴(檢舉)者來組務版辯駁,以利流程之進行。 (請申訴(檢舉)者保留通知之信件或是水球等相關證據, 並於提出申訴(檢舉)時從信箱轉錄過來組務版) 小組長亦有通知參考 #1QWQSOXu, 之後超過72小時之後才寄信通知ks031239 參考 #1QSji_Cp 依照DigitalLife小組申訴檢舉流程及規則 12.無提供證據之申訴(檢舉),於小組長提醒後72小時內仍無提供, 視為任意申訴(檢舉),視為違反版規處分。 依照板規 申訴(檢舉)時無提供證據及通知被申訴(檢舉)人, 經小組長提醒後72小時之內仍無提供證據(包含有通知被申訴(檢舉)人之信件), 視為擾亂版務,水桶7日處分。 然為顧及其申訴權益,故於其申訴判決後才公告並執行 DigitalLife小組長 lightwing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2.210.4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DigiLife/M.1518469222.A.35B.html ※ 編輯: lightwings (220.132.210.45), 02/13/2018 05:02:45
文章代碼(AID): #1QWW1cDR (Sub_Digi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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