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 不服水桶判決

看板Sub_DigiLife作者 (L)時間12年前 (2012/08/18 19:56), 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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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判決乃#1G9e_LOw (Sub_DigiLife)之判決, 其爭議點在於young310之回文文章是否有灌水、衝文章。 經檢視young310 於Ladies_Digi、hardware、blind_pc、digitalk、Trace及Nethood等版之回文文章, young310之回文並非單純灌水、衝文章之文章,理由有二: 1.並非單純回應相似主題的文章,回應也有針對發問者之問題回應。 (單純灌水會大量回應類似文章) 2.發問者之推文回應部分也有再推文回應。 (單純灌水者大多不回應推文) 但是,如同ujane版主的質疑, 有類似主題回文大部分雷同的狀況。 這會有灌水嫌疑,且不少人對於雷同文章反感,易引起爭吵。 有不少版為避免爭吵,對於文章大部分雷同就直接依照灌水處理。 所以對於大部分雷同文章,ujane版主以灌水處理乃是洽當的。 依照Nethood版版規,對於違反板規2會先警告, 而於#1GASfgRR (Sub_DigiLife)之說法,於7/30才有警告之判斷 那7/29之推文

07/29 17:37,
準備水桶了 0.0
07/29 17:37
並非警告之推文,亦即並無警告young310版友過。 應先警告young310之後,才能水桶。 根據上述,判決ujane版主應解除young310之水桶,但仍記young310警告。 除此之外, 對於相同文章之回文,建議young310多利用推文,引導發問者去有類似狀況的回文看。 甚至可以和版主合作,對於重複出現多次之發問,可以將解答放入精華區, 以利版友參考。 還有就是對於DigitalLife小組申訴檢舉流程及規則中。 "09.提出申訴(檢舉)時,請同時通知被申訴(檢舉)者來組務版辯駁,以利流程之進行。" 是要提出申訴後再通知版主,不是之前說會上訴就好的 DigitalLife小組長 lightwing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7.47.8

08/18 20:11, , 1F
感謝, 下次我會再多注意。
08/18 20:11, 1F

08/19 01:29, , 2F
感謝,"遲來"的正義
08/19 01:29, 2F

08/19 01:36, , 3F
另外既然只是警告,理應把刪除的文章恢復,不過我沒看到
08/19 01:36, 3F
文章代碼(AID): #1GBuBz4v (Sub_Digi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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