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 FACEBOOK板板主群不願協助取回刪除之文章

看板Sub_DigiLife作者 (L)時間13年前 (2011/06/27 22:08),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本判決乃#1D_gbkE9 (Sub_DigiLife)申訴之判決 其與版主爭議點在於 pointa因犯Facebook版之板規,於是被刪除文章, 之後pointa索取被刪除之文章,Facebook版版主不給。 pointa認為對其文章擁有著作權,所以Facebook版版主應協助取回, 而Facebook版版主GeniusKiKi認為並無取回之義務。 經向法務詢問著作權相關規定後,判決如下: 著作權相關侵害著作財產權相關法律,集中在重製、修改相關方面, 版主刪除違反板規之文章後無協助取回,並無侵害著作財產權之法律上問題。 若因需要作為申訴等相關證據之用,版主才有協助取回之義務。 故判決GeniusKiKi版主在本次申訴內容中之行為為恰當行為 DigitalLife小組長 lightwing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7.47.8
文章代碼(AID): #1E28xk64 (Sub_DigiLife)
文章代碼(AID): #1E28xk64 (Sub_Digi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