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 notebook板板主jach看板管理不當
本判決乃#1CI43eTL (Sub_DigiLife) tonysd申訴之判決
其申訴內容為notebook板板主jach未能適當處置wayne1985
判決文如下
個人寄給jach版主之信#1CJvvaEl (Sub_DigiLife),
確實沒有要求要處置wayne1985,
內容為請jach版主儘速處理wayne1985故意水桶及劣文行為中,被水桶及被劣文者
並儘速重新公告板規。
因為處置wayne1985於notebook之不當行為為notebook版之版務,
除非使用緊急處理權,否則小組長不宜直接處理各版之版務。
而依據站方之規定 [公告]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12GMC9rd (Violation)
第八條(違規行為之認定權人)
看板違規行為,由版主認定事實之有無。其中關於板主管理板面不當及違反群組規範
行為,由小組長認定之。
其他違規行為及小組長管理群組不當,由本站認定事實之有無。
第十一條(違規行為之認定及處置)
經認定為違規行為者,認定權者得予以適當之處分,該處分須附理由且經公告方生效力。
各項違規行為之處分種類及範圍,由本站另行規定之。於未規定前,暫由各認定權者裁
量。
對於檢舉之內容認定不構成違法者,由認定權人公開回覆並說明其理由。
因此版主對於看板違規行為之申訴應做處理
即使是認定不構成違法,也應公開回覆說明其理由
所以wayne1985之不當行為
經檢舉後,應處理,即使其行為認定不構成違法也要說明理由。
jach版主在辯駁文#1CI70ctm (Sub_DigiLife)有回文說到
" 而沒注意到W大在小組長的文章中有不當的推文, "
也就是當時未能及時得知wayne1985之不當推文,而經申訴後得知有不當推文。
但至今仍未做任何處理。
綜合以上
判決jach版主警告乙次。
同時應依notebook規定處理wayne1985之不當行為,
若認為wayne1985之不當行為不違反notebook板規,也應說明理由。
DigitalLife小組長 lightw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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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08/03 13:51,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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