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 notebook板板主jach看板管理不當

看板Sub_DigiLife作者 (L)時間14年前 (2010/07/28 12:32),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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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判決乃#1CI43eTL (Sub_DigiLife) tonysd申訴之判決 其申訴內容為notebook板板主jach未能適當處置wayne1985 判決文如下 個人寄給jach版主之信#1CJvvaEl (Sub_DigiLife), 確實沒有要求要處置wayne1985, 內容為請jach版主儘速處理wayne1985故意水桶及劣文行為中,被水桶及被劣文者 並儘速重新公告板規。 因為處置wayne1985於notebook之不當行為為notebook版之版務, 除非使用緊急處理權,否則小組長不宜直接處理各版之版務。 而依據站方之規定 [公告]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12GMC9rd (Violation) 第八條(違規行為之認定權人) 看板違規行為,由版主認定事實之有無。其中關於板主管理板面不當及違反群組規範 行為,由小組長認定之。 其他違規行為及小組長管理群組不當,由本站認定事實之有無。 第十一條(違規行為之認定及處置) 經認定為違規行為者,認定權者得予以適當之處分,該處分須附理由且經公告方生效力。 各項違規行為之處分種類及範圍,由本站另行規定之。於未規定前,暫由各認定權者裁 量。 對於檢舉之內容認定不構成違法者,由認定權人公開回覆並說明其理由。 因此版主對於看板違規行為之申訴應做處理 即使是認定不構成違法,也應公開回覆說明其理由 所以wayne1985之不當行為 經檢舉後,應處理,即使其行為認定不構成違法也要說明理由。 jach版主在辯駁文#1CI70ctm (Sub_DigiLife)有回文說到 " 而沒注意到W大在小組長的文章中有不當的推文, " 也就是當時未能及時得知wayne1985之不當推文,而經申訴後得知有不當推文。 但至今仍未做任何處理。 綜合以上 判決jach版主警告乙次。 同時應依notebook規定處理wayne1985之不當行為, 若認為wayne1985之不當行為不違反notebook板規,也應說明理由。 DigitalLife小組長 lightwing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7.47.8

08/03 13:51, , 1F
至今不聲不響 哈
08/03 13:51, 1F
文章代碼(AID): #1CJxBqpO (Sub_Digi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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