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Sub_CS/loveme00835

看板Sub_CS作者 (髮箍)時間9年前 (2014/07/12 03:47), 9年前編輯推噓20(2005)
留言25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 引述《NoTeXactLy (NoTeXactLy)》之銘言: : 標題請修改為 [申訴] 英文板名/申訴板主ID 如 [申訴] Sub_CS/cleanwind : 案件申訴 :  ̄ ̄ ̄ ̄ : 英文板名:C_and_CPP : 申訴人ID:NoTeXactLy : 申訴板主:loveme00835 : 判決內容: : 請附上原判決公告之文章代碼或精華區路徑。 : 申訴理由: : 看板C_and_CPP的文章 : 文章代碼(AID): #1JjIuUDM (C_and_CPP) : 其中的推文有違反板規4的疑慮 : 申訴人NoTeXactLy寄信給板主loveme00835 : 請板主loveme00835針對板上文章的推文是否違反板規 : 但板主loveme00835一週以上不理會 : 依照CompScience相關規定:看板Sub_CS、精華區z-3-12 : 請組務區板主cleanwind處理 : 相關證據: : 溝通過程及事件相關文章信件轉錄此看板 原文章: C_and_CPP (#1JjIuUDM) 個人認為 "背六法的" 此一辭彙並不構成人身攻擊的要件, 而是 指人拘泥而不知變通. 就如同遇到無法用自己的邏輯來說服別人 的時候, 就會講對方是 "讀文組的", 並無不妥. 而且推文中板友就有說明問題所在, 只是原po一直執著於字句並 且質疑推文沒有針對問題做解答, 用字句諷刺他人不理解問題搞 錯方向. 提問者是否有責任了解回答者的動機及內容呢? 難道對於無法讓你了解的字句要用嗤之以鼻的態度回應? 本來我想祭出板規來讓大家重視這個倫理, 最後選擇睜一隻眼閉 一隻眼, 讓板眾來對此文做出他們想要有的反應. 不過看來有其 他人送上他期望中的解答之後反而之前的推文都視如敝屣了. 對於原PO所寄來的站內信, 我不予理會, 也是有這個考量. 還有就是即使我在信裡回覆這個立場, 申訴文也一定會出現. 謝謝組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3.103.17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ub_CS/M.1405108036.A.57F.html

07/12 04:11, , 1F
我透過推文與站內信向熱心版友們表達謝意何來視如敝屣?
07/12 04:11, 1F
表達謝意以及意見有很多方式, 這是語用學的範疇 在原文中: 且此處的to the stack並非針對前兩列 最後謝謝carylorrk板友正確理解我的疑問並寄信解釋 其實把綠色部分去掉, 感激之意並無減少, 但是多了這兩個字 也就表示之前的推文給的對你而言都是不正確的. 個人認為這不是發問的良好態度與姿態, 你可以說對你的問題而言 沒有用處, 但不能說那都不是正確的, 既然你都知道正確與否, 又 何必發問呢? 再來原文中還有下面一段: 謝謝witchang的專業解答 也感謝另一位版友tjjh89017寄信畫圖解釋 希望不是因為有畫圖寄信給你就是專業了, 如果你用站內信表達了 感激之意, 我相信幫助過你的人可以充分感受到.

07/12 04:19, , 2F
針對MOONRAKER前三句推文,我也在原文中表達感謝。
07/12 04:19, 2F

07/12 04:25, , 3F
我身為提問者可理解回答者無義務提供詳細無誤解答,
07/12 04:25, 3F
你說的是這兩句嗎? to stack當然可以 我也沒說一定沒to stack 您說的咬死比較有創意 謝謝 希望 MOONRAKER 可以現身說法這不會對他造成人身攻擊. ※ 編輯: loveme00835 (123.193.103.178), 07/12/2014 04:28:23

07/12 04:39, , 4F
專業與正確非相對於其他版友,而是比提問者專業、正確
07/12 04:39, 4F

07/12 04:53, , 5F
時間先後順序來說,loveme00835所引用的感謝文字都較晚
07/12 04:53, 5F

07/12 05:00, , 6F
也就是先有MOONRAKER第四句推文,接著板主收到信不受理
07/12 05:00, 6F

07/12 05:06, , 7F
、提問者依序感謝回答者。但loveme00835認定提問者的回
07/12 05:06, 7F

07/12 05:23, , 8F
應態度充滿感謝(後)導致出現MOONRAKER第四句推文(先)。
07/12 05:23, 8F

07/12 07:20, , 9F
college of arts文學院包含哲學主修philosophy majors
07/12 07:20, 9F

07/12 07:57, , 10F
,"果然是讀文組的"七字有無不妥決定於前文及兩人關係
07/12 07:57, 10F

07/12 08:05, , 11F
。同理,"果然是背六法的"七字有無違反板規也該如此。
07/12 08:05, 11F

07/12 08:41, , 12F
原文中,我的文字並無諷刺、嗤之以鼻、視如敝屣等言論
07/12 08:41, 12F

07/12 09:05, , 13F
。loveme00835所言"之前的推文給的...是不正確的"明顯
07/12 09:05, 13F

07/12 09:13, , 14F
犯了邏輯謬誤。我只感覺loveme00835不對事只對人。
07/12 09:13, 14F

07/12 09:40, , 15F
收到信的同時,不一定要立即做出判決呀,你又是什麼
07/12 09:40, 15F

07/12 09:45, , 16F
邏輯?
07/12 09:45, 16F

07/12 10:00, , 17F
出現這樣評論的原因,需前後文來釐清雙方的態度
07/12 10:00, 17F

07/12 10:05, , 18F
某種層面來說是對人不對事沒錯,不能在被酸之後表現良
07/12 10:05, 18F

07/12 10:10, , 19F
好,先申訴別人就沒事。(以你的角度
07/12 10:10, 19F

07/13 00:06, , 20F
我再次重申我的想法。推文"果然是背六法的"七字。語氣
07/13 00:06, 20F

07/13 00:10, , 21F
輕蔑,人身攻擊。質疑發文者的學歷、工作、地位、階級
07/13 00:10, 21F

07/13 00:17, , 22F
等無關主題言論。原文中我的態度始終如一,經得起驗證
07/13 00:17, 22F

07/13 00:24, , 23F
。在此謝謝組務區版主cleanwind願意受理此申訴。
07/13 00:24, 23F

07/13 00:31, , 24F
對,loveme00835當時不一定要立即做出判決,但七日已過
07/13 00:31, 24F

07/13 00:38, , 25F
,於7/12表示板主過去7日內收到信不受理是事實也合邏輯
07/13 00:38, 25F
文章代碼(AID): #1Jm3z4L_ (Sub_CS)
文章代碼(AID): #1Jm3z4L_ (Sub_CS)